事业的幸福感,是与我们每一位教育人的成长息息相关的,是与我们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的。如何提升教育工作者的幸福感,打造最具幸福感的教育,让每一位教育人都能成为幸福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呢?
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工作幸福指的是人们对工作满意程度的一种主观感受,衡量这种感受的主观指标,称之为“幸福指数”,它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人们对工作总体的满意感;二是人们所体验到的快乐感;三是人们由于潜能实现而获得的价值感。人生的幸福指数是由主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千差万别,客观因素是不能避免的;但主观因素——我们的心态和主观调控性是可以把握的。
如果教育工作传递出的只是辛苦感,孩子们一般会敬而远之。世界著名的教育家乌申斯基说:“教育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我们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应该进行适时、适度的情感沟通,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教育中的付出也是快乐的,这种工作也是幸福的。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促进个体获得幸福体验,提升幸福意识,发展幸福能力。而教育的幸福来源于教育工作者与学生生命的对话,有了幸福的教育工作者,才会有幸福的校园、幸福的学生、幸福的家庭与和谐的社会。
通过学习拥有幸福感
如何在教育工作中拥有更多幸福,不断产生持久的幸福感,既实现自身发展,又推动我们的事业前进呢?答案就是学习。
以前是教师有一桶水,给学生一碗水,所有学生只能同用一碗水。现在,每个学生都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那一碗水,需要那么多碗水,我们就得“打机井”了。学生接触社会的渠道远比我们丰富,我们不学习就给不了学生新的东西,就无法获得学生和社会的信任。
学习的形式和内容有很多,需要有意识地通过耳闻、目睹、口述、手撰、心悟来不断地丰富、充实、完善自我。学习要出成效还要和实践联系在一起。当我们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时候,个人和事业的幸福感就会源源不断产生,我们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会不断增强,我们的事业就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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