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分配改革将上报国务院 个税以家庭为单位
摘要: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上报国务院。仅以个税改革方向为例,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以此降低赋税。
21世纪经济报道3月5日讯 历经四年,收入分配方案的神秘面纱或将揭晓。
3月4日,本报记者获悉,一份名为《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下称《指导意见》初稿),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上报国务院。
在《指导意见》初稿的初步方案中,一些突破性的制度设计理念也首次实质触及。仅以个税改革方向为例,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以此降低赋税。
参与过《指导意见》初稿征求意见的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杨宜勇告诉本报记者,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到方方面面,“改革的主体不是一元的,而是N元的,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也正因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个早在2006年就一度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的《指导意见》初稿迟迟未出台。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们亦对收入分配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在诸位代表和委员看来,是到了政府“出手”的时候了,重点在于降低政府、企业的收益比例,加大居民的收入占比。
“政府须更主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3月4日对本报记者说,其认为在解决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据本报了解,当前的《指导意见》初稿版本中,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是《指导意见》初稿首要改革对象。
“城乡收入差距是主要的问题,既有收入差距的问题,更有收入不公平的问题,如农民工。”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告诉本报记者,其在今年两会上提出了《关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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