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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政府将优先扶持减排先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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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3-23 09:16:31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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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省出台《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先进企业评选表彰办法》,明确评选两年举行一次,参评企业必须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正常运行,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主要污染物削减量或削减幅度居所在设区市前5名。满足先进条件的企业,经省政府审定后授予有效期为两年的“福建省主要污染物减
排先进企业”称号,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环保资金补助的优先上报权、取得权。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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