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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天际)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北京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比原计划的3月1日提前了9天。

修正案只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单独两孩”一项政策进行修改,原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

根据本市现行政策,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要受到生育间隔四年或者女方不低于28周岁的限制。目前,广东、四川、福建、广西、海南等多个省区已经取消生育间隔规定。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计生条例中四年间隔期、女方不低于28周岁的限制暂不取消,主要是让本市的人口数量处于平稳状态,防止“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集中扎堆生育。

“政府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加快研究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扶助政策,特别是对老年人群、困难家庭和失独家庭要给予特别扶助。”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德林表示,政府应做好“单独两孩”政策的配套服务工作。包括进一步优化配置医院、托儿所、小学等公共服务资源,加强对外来人口“单独两孩”的服务管理,保障女职工生育两孩的产假福利等内容。

政策发布

“抢怀”可补办 “抢生”照样罚

本报讯(记者刘洋)从昨天起,符合条件出生的“单独两孩”正式有了合法的身份。对于公众关注的“政策正式实施前抢先怀孕怎么算”的问题,北京市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昨天表示,目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且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可补办《生育服务证》。

“抢生”属于违法生育

北京“单独两孩”政策从昨天起实施,在新政实施前怀孕的“抢怀”行为,是否算作政策内生育?针对这一问题,耿玉田给出了答案:昨天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市计生委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以依法为其补办《生育服务证》。

同时耿玉田明确表示,在昨天以前,也就是新政实施前,单独夫妇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仍属于违法生育行为,还是要依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以及《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独生子女费无需退回

尽管“抢怀”的情况可补办证件,但耿玉田强调,“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夫妻还是应当在怀孕前进行再生育申请。同时要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批,缩短原本30个工作日的办事时限。

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希望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况,耿玉田表示,计生部门将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费”,但此前的“独生子女费”不需要退回。

每年将新增5.42万人口

根据2013年12月专家抽样调查,在一方为本市户籍、女方年龄在20至49岁的家庭中,单独家庭数量约为55.4万,其中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大约为45.1万,按调查的生育两孩意愿在50%至60%计算,五年内全市将累计新增加出生人数最高为27.07万人。政策放开后平均每年将新增加出生人口5.42万人左右。


独生子女费暂不调整

本市“失独”家庭扶助金金额将提高,但独生子女费金额暂不调整。

本市“失独”家庭目前每人每月可领取扶助金金额为200元,低于国家城镇每人每月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70元的标准。对此,耿玉田表示,目前市计生委正在与财政局研究提高“失独”家庭扶助金金额事宜,增长幅度将高于国家标准,并不再区分城镇与农村,以统一标准支付。方案将于近期公布。

此外,屡遭非议的独生子女费不会取消。耿玉田表示,除“失独”特别扶助金外,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自动放弃两孩可一次性领取的500元奖励、生育独生子女者年老时一次性领取的1000元奖励、独生子女伤残死亡一次性不少于5000元的补贴金额的调整并未纳入此次《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正案,近期将不会做出具体变更。

释疑

“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哪些人?

新政适用人群为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其中,独生子女是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

办理“单独两孩”准生证需提交什么材料?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北京市何时考虑全面放开二胎?

耿玉田表示,生育政策是基本国策,调整和完善应由国家计生委层面制定。但北京市现阶段人口压力很大,不具备普遍放开二孩的条件和空间,主要还是促进人口的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适应。但是目前“单独两孩”的政策实际上也是一个过渡性的政策,最终会进一步完善,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新政与控制人口规模是否矛盾?

耿玉田表示,两者并不矛盾,“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是在人口数量得以控制之后修正人口结构性矛盾、提高人口素质和促进家庭发展。同时,北京市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连续18年稳定在1左右,明显低于全国1.5-1.6的平均水平,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减缓,常住人口少儿比例整体性下降,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显著。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有利于人口均衡发展目标的最终实现。

同一户口第二个子女入学是否限制?

针对目前学校沿用的“同一户口本内,如果两个孩子上学,必须相隔一定年限才允许入学”的规定,有家长提出,放开“单独两孩”后,是不是应该取消这一政策?

对此,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单独两孩”政策放开后,第二个子女上学的时间还需要等六年,对于是否放开对于户籍内第二个子女上学时间的限制,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西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刚发布,涉及这些问题应该是六年后的事情,因此短期内不会制定新的政策。朝阳区教委表示,目前会针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并积极地准备入学学位。

文/本报记者 刘洋 安苏 林艳

基层反应

市民申请“单独两孩” 建议再等一周

昨天,一些市民在看到网上关于北京开始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报道之后,将各区计生委的办公电话打成了“热线”。不过由于政策传达需要时间,截至北青报记者截稿时,多数基层街道、社区还未接到准生证办理的具体操作通知。预计从3月1日起基层计生部门可以正式开始为“单独”夫妻办理准生手续。

“单独两孩”可以准备材料了

朝阳区六里屯街道、东城区体育馆路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上午就开始有人打电话咨询“单独两孩”的准生证问题了,下午咨询的人更多。

昨天下午,在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占线之后,北青报记者拨通了朝阳区计生委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想要生两孩的单独家庭可以按照《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再生育一个子女)》的要求准备材料,并将材料交给所在街道的计生办,顺利的话一个月之内应该可以办下来。

流程告知单下周一后发放

建国门街道计生委徐清对于具体的办理手续十分有信心。“在去年年底,市计生委已经对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办理的流程和时间都简化了。”徐清说,此前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时需要收回的独生子女证、一孩的“准生证”等若丢失,此次办理中只需要手写一份声明,可以不必再收回。

同时,她也表示,由于还需要培训,所以街道预计一周后,也就是从3月1日起可以正式开始为“单独”夫妻办理手续。为了让有需要的夫妻更加了解办理流程,街道制作了流程告知单,下周一将发放到各个社区和街道服务中心,方便有疑问的居民取用。

入户发放《致“单独”家庭的一封信》

和朝阳、东城区热闹的咨询热线不同,昨天,昌平城南街道计生部门的电话挺安静。工作人员表示,政策细则出台前,他们就制作了《致“单独”家庭的一封信》,并由计生干部入户发到了城南街道辖区的“单独”家庭手里,帮他们及时了解政策进展情况,给市民理清了新政策实施的法律程序。文/本报记者王薇 董鑫 刘洋

市场调查

“冷冻胚胎”将随新政逐渐“解冻”

本市“单独两孩”政策昨起实施,事实上,早在此新政尚处于坊间“风传”阶段时,曾在医院留有“冷冻胚胎”的“单独”夫妻们就经常来咨询。昨天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刘平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最近咨询“冷冻胚胎”的人数明显增加。

所谓“冷冻胚胎”就是冷冻受精卵,不孕夫妇在接受试管婴儿手术时,医生通常会帮助患者制作10个左右的受精卵,并一并放入零下196度的液氮罐里保存,即“冷冻”。手术时,医生会从中遴选较优秀的2至3个胚胎植入患者子宫内,其余“冷冻胚胎”则被放进火柴棍一半粗细的微型试管里,继续“冷冻”。据悉,冷冻胚胎保存费每年为2000元左右。而就诊的不孕症夫妇中,近半数会选择冷冻胚胎。

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单独两孩”的新政决议后,来电、来人向医院咨询“解冻”“冷冻胚胎”者有十几个。刘平估计这方面的需求还会逐渐增多。

刘平称,“单独两孩”政策近期在各地逐步放开后,给生殖医学中心带来很大影响。以前曾在北医三院通过试管婴儿技术生了宝宝的不孕症夫妇陆续回到医院,寻找自己冷冻保存的胚胎。目前,北医三院冷冻胚胎库所保存的胚胎,“年纪”最大的已经有8年,而“冷冻胚胎”被唤醒并移植成功的比例大约为20%至30%。

文/本报记者 赵新培

大医院产科爆棚

新政实施后,医院妇产科的服务能否满足需求?

北京数家三甲大医院向北青报记者表示,医院产床早已爆满,产科医护人员超负荷工作。“一直到明年,产科的产床都已经约满啦。”北医三院产科共有80张床位,但目前已经住进120位产妇,再增加床位是绝无可能的。北大医院产科负责人介绍,到今年10月份的产床都已经约满。

对此,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表示,目前三级助产机构确实存在超负荷工作的现象,迫切需要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衔接,提高二级医院的服务水平及转诊制度,提高二级、一级医院的床位利用率。预计今年年底本市可能会出现生育高峰。但按北京市市级核定床位数4466张计算,目前可以承担分娩量约26万人次。同时,近三年内全市各级助产机构还计划增加约7万人次分娩量,而平均分娩量为21万,即使新政实施,预计每年分娩量要增加4万-5万,目前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也基本可以满足本市孕产妇分娩需求。文/本报记者赵新培 刘洋

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办理“两孩”流程

1、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双方存档单位(居村委会)分别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3、申请人双方父母到各自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生育独生子女情况证明并盖章

4、步骤1-3所涉材料一并提交给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审核

5、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审批

6、发放“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

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办理“两孩”流程

1、到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2、本市一方存档单位(居村委会)在审批表上注明申请人婚育情况并盖章

3、外省市一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当事人婚育情况证明并盖章

4、申请人双方父母需到各自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生育独生子女的证明并盖章

5、步骤1-4所涉材料一并提交给本市一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审核

6、本市一方户籍地计生部门审批

7、发放“再生育子女生育服务证”

本报讯(记者李天际)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北京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比原计划的3月1日提前了9天。 修正案只对《北京......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表决稿)》,这标志着昨天起北京市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对于新政实施前已孕未育二孩的单独夫妻,在进行批评教育后,可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对于新政实施前已违规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妻,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政策发布 “单独两孩”昨起实施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介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已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根据本市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自2014年2月21日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可以在女方(若一方为北京市户籍、一方为外省市户籍的,在北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办理第二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全市“单独两孩”政策将城乡统一,同时实施。

耿玉田介绍,目前全国范围内,浙江、广西、天津、安徽、江西等已经开始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新政,随着更多城市新政的出台实施,符合规定的夫妻生育二胎的办证流程等将更加便捷,亦会有更多在京的流动人口享受到新政。

>>符合政策的对象

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是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前死亡的。

□特殊情况单独抢孕二胎可申请补生育证

耿玉田介绍,“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夫妻应当在怀孕前进行再生育申请。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材料齐全并真实有效情况下,本着“即来即审”的原则优先进行审批,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之日前,已经怀孕但没有生育的夫妻,在进行批评教育后,可以依法申请补办《生育服务证》。这意味着,只要在2月21日之后(包括当天)出生的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夫妇都可以办理《生育服务证》。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提醒符合条件打算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应按规定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鉴于新政从公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无缓冲期,目前街道、乡镇、区县的计生工作人员正在加紧接受新政和办证流程培训,希望办证夫妇于一周后再前往办证。

单独已生二胎新政前违规照罚

耿玉田称,为维护政策前后社会制约和利益导向机制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单独夫妇不符合再生育政策已经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属于违法生育行为,要依照《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生育行为发生时本市施行的生育政策,以及《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耿玉田表示,新政出台前违规生育的,依照《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依照《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对未经批准已经再生育,但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条例》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同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发独生子女父母各项奖励,原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退回。

□生育调节

仍须间隔4年或达28岁

针对市民关心的“单独两孩”政策是否会设定生育间隔的问题,耿玉田称,为确保政策的稳步实施,避免扎堆生育造成的就医、就学等公共服务压力,北京市继续坚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间隔不少于4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满足这个两个条件之一即符合本市单独两孩新政的年龄标准。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钟东波提醒,“单独两孩”是长期政策,如果短期内大家扎堆怀孕生产,今后孩子将面临入园难、上学难。他表示,调整生育政策实施在即,为保障母婴安康,卫生部门倡导市民:一是合理安排生育间隔,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注重优生优育。二是合理选择助产机构,目前,北京市已建立了市、区两级互联互通的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议孕妇本着就近原则合理选择助产机构,不要一味地集中至三级助产机构建档、分娩。三是自然分娩对母、婴均有诸多好处,而且剖宫产再孕会增加分娩风险,在此也倡导首次怀孕且无医学指征的孕产妇自然分娩。

□失独帮扶

扶助金将远高于国家标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此前消息称,今年起,“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将提高,城镇每人每月将提高至340元,农村每人每月提高至170元。对此,耿玉田介绍,本市也正在着手研究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的提高事宜,北京市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扶助政策从2005年开始实施,一直是高于国家的标准。今年还将再提高,且会远远高于国家标准,目前具体标准等内容正在审批过程中。

但对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的补助金额暂无提高修改计划。


□五问生育新政

1

北京近些年人口增长状况如何?

耿玉田介绍,北京市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户籍人口总和生育率连续18年稳定在1左右,明显低于全国1.5-1.6平均水平和2.1的更替水平。人口总量增长惯性趋弱,2000年以来,全市常住人口出生率一直属于低于10‰的超低生育水平,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近年来,本市户籍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减缓。本市常住人口中的劳动适龄人口比例在2010年达到峰值后稳步下降。

同时,目前本市常住人口少儿比例整体性下降,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显著,人口抚养比触底回升,“人口红利”趋弱。

此外,家庭规模持续缩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会使家庭规模得到改善。

2012年全市户籍人口中平均每个家庭户人口为2.55人,低于全国3.1人的水平。“421”的家庭结构以及家庭户的小型化、核心化使独居老人的比例提高,家庭养老和照料护理等传统功能有所弱化。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将会使家庭规模得到改善。

“单独两孩”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在人口数量得以控制之后修正人口结构性矛盾,提高人口素质和促进家庭发展。

2

“单独两孩”将带来多少新增人口?

耿玉田称,根据2013年12月专家抽样调查,在一方为本市户籍、女方年龄在20-49岁的家庭中,单独家庭数量约为55.4万,其中已经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大约为45.1万,单独已育一孩家庭中,绝大多数符合新政策条件且具有生育二孩意愿的家庭会在5年内完成第二个孩子的生育。

按调查的生育二孩意愿在50%-60%计算,全市将累计新增加出生人数最高为27.07万。政策放开后,每年将以4万至5万本市户籍新生儿的增长速度。政策实施后的第五年总和生育率达到1.8左右,预计2019年出生人口达到峰值24万人,此后会稳步下降。考虑到每年迁入北京市的人口规模较为庞大而结构相对年轻,其对出生人数具有一定的拉升作用,北京市未来的实际出生人数将比预测值更高一些。

针对部分市民担心新政会导致出现人口堆积的情况,耿玉田称,根据专家测算,本市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能在前五年会出现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夫妇扎堆生育,导致短期内出生人口明显增长,但总体影响不大。

3

接生能力能否跟上人口增长?

原市卫生局妇幼与精神卫生处处长郗淑艳介绍,2013年全市助产机构共127家,其中三级41家,二级73家,一级13家。全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核定床位数共计4466张。

结合孕产妇分娩住院天数,及目前北京市剖宫产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天数延长以及休息日、节假日等影响,假设每年每张床为可周转60人次,按北京市市级核定床位数4466张计算,可以承担分娩量约26万人次。调查显示,为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近三年内全市各级助产机构共计划增加产科床位1000余张,可增加约7万人次分娩量,如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及每年增加的资源,2014至2016年,北京市每年可容纳分娩量分别约为29万、31万、33万人次。

近三年产科分娩量2011年约19.1万,2012年约22.4万,2013年约21.6万。从近三年平均分娩量为21万来看,生育政策调整后,预计每年分娩量增加4万-5万,目前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基本可以满足我市孕产妇分娩需求。但是,三级助产机构超负荷工作,这就迫切需要加强对群众合理选择助产机构的引导,充分发挥二级和一级助产机构服务的作用。

4

如何解决妇幼床位紧张问题?

面对单独二胎新政实施后引发的生育小高峰,本市做好了各类应对准备,开展卫生服务资源调查,从床位、专业人员、技术能力、管理措施、保障政策等方面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建立妇幼健康服务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动态了解产科建档、产科床位使用等情况,及时研究制定调控措施,保障群众安全分娩。

记者从多家三甲医院获悉,妇产科床位近年来一直持续一床难求的局面,面对某个“吉祥”年份的生育高峰,比如奥运宝宝、金猪宝宝等,会在妇产科加床的同时,将相关科室的床位借调,以满足产妇们的分娩需求。但与三级医院妇产科人满为患不同的是本市二级医院的妇产科床位利用率仅为60%至70%。

郗淑艳表示,本市将促进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发展,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和妇产、儿童专科医院建设。采取对口支援、建立医联体等多种方式,提高一级、二级助产机构服务能力。根据监测情况,适时采取挖掘内部潜力及提高床位周转率等措施提高床位使用能力。

5

北京何时会全面放开二胎?

对于从单独二胎到全面放开二胎的过渡期有多长,耿玉田明确表示,北京市现阶段不会实施普遍可以生两个孩子的政策。首先是因为逐步完善生育政策要依据中央的统一决策部署,在国家指导下实施。其次,根据中央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精神,作为特大城市,北京必须研究控制人口规模。根据相关调研论证,“如果现阶段就实施普遍两孩政策,短期内将引起出生人口大幅波动,出现较严重的出生堆积,给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很大的压力”。

同时,从长期看,将形成周期性出生人口波动,总人口持续增长,人口峰值推迟到来,影响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的实现,给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耿玉田表示,“单独两孩”政策的出台不意味着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放松,而是中央结合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时俱进作出的战略部署,符合群众的意愿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我国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全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经过40多年努力,全国包括北京从根本上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但也遭遇人口快速转变带来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如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性别比结构失衡、家庭简约化、人口规模依然庞大、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压力依然严峻等,计划生育工作不能放松。

04-05版采写京华时报记者李秋萌张然 京华时报制图杨佳宁

昨天上午,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表决稿)》,这标志着昨天起北京市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北京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人表示,对于新......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其中提出今年将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同时,今年还将推动制定或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计生方面】工作要点提出今年将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和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作,按程序启动实施。做好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

【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工作要点提出要编制《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研究制定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确保每个省份有1个改革试点城市。

【新农合方面】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5%以上。完善新农合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75%、45%左右。全面推进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完善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开展跨省就医费用核查和结报试点。

此外,工作要点还提出,要加快《卫生法》立法进程,配合做好《中医药法》、《食品安全法》审议工作,推动制定或修订《执业医师法》、《药师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然)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其中提出今年将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建立通报和约谈制度,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同时,今年还将推动制定或修......

专家表示,生育政策还将继续完善

“单独两孩”是过渡政策

本报记者 李晓宏

2月10日,全国卫生和计生工作会议将在京召开。

今年,“单独两孩”新政将在各地陆续启动实施,对人口发展会产生哪些影响,我国是否还要继续坚持计生基本国策?就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老龄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原新。

计生国策是否还有必要

记者:2014年,“单独两孩”新政将在各地陆续启动。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是否意味着我国将逐步具备自发生育的条件?

原新:目前,我国的人口发展远不具备大幅放开生育的条件和空间。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依然是国家发展方略。

为抑制人口过快增长,我国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全国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经过40多年努力,从根本上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势头。但也遭遇人口快速转变带来的结构性失衡问题,如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性别结构失衡、家庭简约化、人口规模依然庞大、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压力依然严峻等。这表明,我国的人口还不具备大幅放开生育或者自发生育的条件和空间,新时期必须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计生政策的未来作用,是在人口数量得以控制之后修正人口结构性矛盾,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宏观上,调节国家人口发展的速度、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流动迁移等,以便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相互适应;微观上,约束家庭生育行为,调节家庭生育孩子的数量以实现宏观人口总体均衡。


“单独两孩”带来哪些变化

记者:“单独两孩”政策对我国人口发展将产生哪些影响?

原新:“单独两孩”政策属于生育政策的微调范畴,不可能改变我国人口发展的总体趋势,但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和促进家庭发展。

适度增加每年的出生人口数量,促使低生育率向更替水平接近。目前,我国总和生育率已降至1.5—1.6(相当于平均每个妇女生育的孩子数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年出生人口规模可达1800万人,使得生育率更接近于更替水平,有利于人口自身协调发展。

适当改善人口年龄结构。首先,即时增加少年儿童人口。年出生人口数增加必然立即影响0—14岁人口规模。其次,延时增加劳动年龄人口。再次,新生育政策只会影响2074年以后的老年人口总量,但可以即时影响人口老龄化水平。2030年可降低老龄化0.4个百分点。

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新生育政策可以适度增加出生数量,一定会促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但是,不可能使出生人口性别比完全恢复正常。

改善家庭代际人口结构。新生育政策既可以缓解家庭代际结构矛盾、增加家庭人力资源,又有利于家庭经济社会功能发挥等。

“普遍两孩”何时到来

记者:作为社会政策的一种,我国生育政策从形成之日起,一直就处在与时俱进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中。今后的政策走向如何?

原新: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计划生育政策出台以来,历经上世纪70年代“晚、稀、少”的弹性政策,80年代初“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刚性政策,80年代中期农村“一孩半”生育政策,再到城乡“双独二孩”生育政策,家庭生育数量规定逐渐放松。展望未来,“单独两孩”政策将只是一个过渡性政策,生育政策还将继续调整和完善,“普遍两孩”的时机必将在未来某个时间节点上被释放。

专家表示,生育政策还将继续完善 “单独两孩”是过渡政策 本报记者 李晓宏 2月10日,全国卫生和计生工作会议将在京召开。 今年,“单独两孩”新政将在各地陆续启动实施,对人口发展会产......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李亚光)中央提出的放开“单独两孩”政策何时实施?“单独”家庭何时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据权威部门介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稳妥、扎实、有序、依法组织实施。

目前,一些省份正在召开地方两会,透露出一些这项政策的推进情况。

继浙江之后安徽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记者刘美子、鲍晓菁合肥报道:1月22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自23日公布之日起,安徽省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安徽省是继浙江省之后,第二个实施“单独两孩”的省份。安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高俊文介绍,安徽省自1984年就实施了“双独”和农村“单独”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此次生育政策调整,对安徽省人口发展影响不大。

根据调查推算,安徽目前城镇户籍人口中符合“单独”条件且有意愿再生育的育龄夫妇在19.0万人左右。在生育政策调整后一个时期,出生人口数将适度增加,但不会大幅提高人口出生率。到2015年全省人口预计将达7070万人左右,不会超过“十二五”人口规划控制目标。

青海“单独两孩”政策有望在上半年启动

记者李亚光从正在举行的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单独两孩”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在青海落地: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并且不受四年生育间隔的限制。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进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青海省“单独两孩”政策的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他说,青海目前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的夫妇目标人群总量不是太大,不会出现短期人口暴涨和医疗设施跟不上的问题。

天津“单独两孩”最迟上半年“落地”

记者周润健天津报道:出席天津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天津市人大代表、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丽娟表示,“单独两孩”政策最迟在今年上半年内启动实施。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

长期以来,天津一直处于低生育水平,2012年天津出生人口12.1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63‰,大大低于全国7.15‰的平均水平。全市的总和生育率(平均每个妇女生育子女数)为1.1~1.3个,同样低于全国1.5~1.6的平均水平。

张丽娟告诉记者,如果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短期内出生的人口会有所增长。以“六普”数据为基础,考虑到政策放开预期,天津在2013至2020年人口出生规模将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在2015年达到年出生人口14.5万人左右,而后逐渐回落,2020年出生人口下降到11万左右。总体来说,“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对天津人口总量影响不大,对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应该也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广东最快年内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记者叶前广州报道:广东省卫生和计生委主任陈元胜17日在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披露,广东最快年内落实“单独两孩”政策。

广东的常住人口超过1亿人。有担心放开“单独两孩”后,广东或迎来一个人口出生高峰。此前广东省卫计委的摸底调查显示,8成的单独家庭有意愿生育第二个孩子。根据2011年广东省卫计委有关调研估算,放开“单独两孩”后,广东每年约增加10-13万新生儿。

陈元胜说,如果今年内能够实施,那么明后年会是一个高峰。但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因“单独两孩”政策多出生的人口不会太多,比例也非常小,对广东的经济、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不会造成太大的压力。

北京、江苏、广西将于3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据新华社记者了解,浙江省于1月17日成为全国首个“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的省份,北京、江苏、广西也将于3月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北京市计生委副主任徐捷表示,近年来,北京每年新出生人口都在15万左右。在生活成本高企、生活观念转变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估计这个数字不会出现太明显的波动,即便有高峰,也是“小高峰”。

新华网北京1月22日电(记者李亚光)中央提出的放开“单独两孩”政策何时实施?“单独”家庭何时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据权威部门介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

本报记者 童曙泉 骆倩雯

“二审最快今年2月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目前本市大约有27万个单独家庭有意愿生育二胎。”面对众多关注“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询问,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耿玉田明确表示。

据透露,如果《〈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今年2月通过二次审议,最快今年3月1日实行。

约一半单独家庭愿生二胎

耿玉田在回答代表、委员们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影响的问题时,透露了一个调查数据: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中,约50%愿意生二胎。

他介绍,现在北京市常住人口中,总共有55万个单独家庭至少有一方是北京户口,符合生二胎政策。根据调查数据,约有27万个家庭愿意生二胎。

“在北京,单独二胎政策带来的人口压力,比想像的要小一些。”耿玉田分析说,北京未来的人口压力,主要还是来自于外来型增长。部分代表、委员也向记者透露,身边确实有许多独生子女夫妻表示,考虑到精力、经济、已有孩子的态度、父母的态度等多种因素,放弃生二胎的计划。

单独生二胎也要隔四年

市计生委的调查显示,放开单独二胎政策后,预计每年新增的新生儿约为5万名。

耿玉田分析说,根据生育规律,从准备怀孕到生育完成,全部有意愿人群都完成这一过程,需要三到五年时间。平均分配到每年的数量,约为5万名。

计算这一数字还有另一项政策依据,据耿玉田介绍,《修正案》中将不会更改生育二孩与头胎的时间间隔,即二胎生育需要与第一胎至少间隔4年时间。这样,许多刚生育完或者是第一胎生育后不足3年的单独家庭,依然不能立即生育二胎。这也会平抑生育高峰,避免带来人口堆积。

据耿玉田介绍,去年本市常住人口中新生儿19万名,其中户籍人口中新生儿13万名。单独二胎政策预计新增的新生儿,相当于全市流动人口中一年新生儿的数量,因此也是个庞大数字。

不必“抢怀”“抢生”

想生二胎,但现在就意外怀孕,怎么办?在回答代表、委员有关单独二胎政策出台时间、执行时间的问题时,市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叶小敏表示,按照人性化管理的原则,新生儿出生时间在政策实施之后,即为合法的二胎生育。这一解释使许多想生二胎,却又提前意外怀孕的夫妇消除了顾虑。

叶小敏也提醒少数抢先怀孕,坐等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后就赶紧生宝宝的“心急”父母:不要“抢怀”、“抢生”。“按照现在的生育管理办法,生育二胎都是需要先批准再生育的。现在‘单独二胎’政策没有出台,自然不能批准生育,从理论上来说是违法的。”叶小敏分析说。

此外,尽管市人大常委会在2月就会对条例进行二审,但政策实施的时间也未必会从3月就立即开始,可能还会有时间间隔。此前已有省份明确,单独二胎政策实施时间,要在审议通过半个月后才实施。

耿玉田也从生育家庭、新生儿自身利益出发,劝“心急”的夫妇不要“抢怀”、“抢生”。“没有必要抢,这项政策肯定是一项长期政策。”他说,“更重要的是,一窝蜂‘抢生’会带来社会资源的紧张,从医疗、教育到孩子今后面临的竞争,都会带来更大压力。”

本报记者 童曙泉 骆倩雯 “二审最快今年2月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目前本市大约有27万个单独家庭有意愿生育二胎。”面对众多关注“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询问,市人口计......

导读:继“双独”二胎放开后,去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启动“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包括北京在内的各省市都做出了积极回应,但是一个制度从顶层设计的出炉到基层办事流程的定型,无疑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政策换挡期”。当下的北京,正在“单独两孩”的政策换挡期里摸索、定型;当下的一类人,都因与“两孩”新政多多少少有牵连而或迷茫,或猜测,或憧憬。

“抢生两孩”合法性仍存疑

究竟3月1日“卡”住的是怀孕时间,还是生育时间?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法规处处长叶小敏给出的答案听起来不容乐观。

去年11月13日,37岁的北京市民文露查出自己怀上了二胎,虽属意外,但也不无惊喜。文露夫妻是“单独”家庭,按照现行政策超生“两孩”应缴纳33万元之多的社会抚养费,否则成为“黑孩”的代价将是不能顺利入园入学,甚至连火车、飞机都不能顺利搭乘。正当夫妻二人在骨肉绵延的欢喜和不能承受的处罚之重之间进退维谷、唉声叹气之际,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对外发布,宣布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从得知怀孕到政策发布,短短48小时里,形势迅速偏向自己发生了“重大利好”的转变。面对突然到来的好消息,文露和老公一时间有些难以置信的“眩晕”。夫妻二人心中仿佛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我曾想40岁前哪怕让孩子暂时‘黑着’,也想再要个孩子,毕竟到上学还有6年,可以一边存钱,一边期待政策有更好的调整。看来我已经等到了!”文露在心里不止一遍地重复着这句话。“当时以为,国家政策发布就意味着我们的孩子合法了。”

一周后,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在计生政策修订完成并通过审议之前不得抢生。这一消息让文露的心情再次坠入谷底。

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考虑到在群众中关注度较高,人大发布消息称市民可电话预约旁听。文露第一时间拨打了预约电话,然而却始终处于占线状态,文露那颗悬着的心搅得七上八下的。

审议当天,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审议顺利,北京“单独两孩”政策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这无疑给预产期在7月的文露吃了一颗定心丸。通过查阅北京市的“双独”政策,文露觉得只要孩子出生日期在3月1日之后,就是符合规定的。“医学上只能估算怀孕时间,更何况还有早产的情况,应该不可能按照3月1日后怀孕来计算时间。”

究竟3月1日“卡”住的是怀孕时间,还是生育时间?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法规处处长叶小敏给出的答案听起来不容乐观。她表示,由于具体的政策还要在条例修正案审议出台过程中具体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后才能公布。且政策出台后,两孩的生育原则上还需经历审批过程,“抢怀抢生”仍存风险。在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忽悲忽喜后,叶小敏处长在媒体上的公开回答又一次让文露“凌乱”了。

如何证明“单独”身份是难题

参考“双独”两孩的政策,未来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将主要围绕在对小夫妻父母一代人婚育情况的调查和证明上。

从去年11月15日国家发布“单独两孩”政策到今年3月1日北京有望通过,近4个月的时间里,符合规定的夫妻想要二胎到底行不行?“单独”办理两孩的流程又该要哪些材料呢?想象着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文露一边盘算着上述问题,一边“道听途说”地打听,她听说像自己这种户籍在北京,但父母档案、婚育情况证明却都还在老家的情况,“必须要到老家先办一个证明我是独生子女的手续。但具体怎么做,现在很模糊,不知道要花多长时间,具体要跑多少个部门。”

带着文露的问题,北京青年报记者进行了多方咨询。对此,建国门街道计生委主任徐青认为,虽然目前具体针对“单独”办理两孩的程序尚未出台,但参考“双独”两孩的政策,未来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将主要围绕在对小夫妻父母一代人婚育情况的调查和证明上。除退休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基础资料外,如夫妻一方父母关系在外地,还需要带着婚育情况单到档案所在地、街道、区县出具只生育过一个孩子的证明。徐青对北青报记者说,“我们基层计生部门遇到这种情况最头疼,虽然可以通过电话追访,但对于当事人父母辈的婚姻情况,尤其是关系在外地的父母,我们鞭长莫及。”

通过测算发现,北京市单独家庭达到55万,其中已有一个孩子的家庭有45万,其中愿意生两孩的在2011年比例为60%到70%,2013年比例降到50%到60%。

对此,记者从基层计生部门了解到,目前北京市针对政策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开展,包括人员培训、程序简化、扩大办事窗口以及推进责任下沉到社区,由社区承担首接责任制等措施,争取减轻人员办证的难度。一位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向北青报记者坦言:“生育意愿确实很高,政策正式放开后,短时间内肯定会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冲击。”

根据市计生委的调查,“单独”两孩政策执行后,今年开始的前5年将形成出生高峰,累计增加28万新生人口,从第五年开始下降。

除了生育关之外,“两孩”显然还面临入园入学关。据市计生委调查结果,北京户籍人口每年出生13万,常住人口出生约9万,在“单独”两孩放开后,入园、入学的难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当记者将这个问题说给文露时,妊娠反应强烈的文露似乎再次感到了一阵眩晕:“要解决的问题肯定还有很多,一步步来吧,先让孩子平安出生最重要。”

撰文/记者 刘洋(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导读:继“双独”二胎放开后,去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宣布启动“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包括北京在内的各省市都做出了积极回应,但是一个制度从顶层设计的出炉到......

近日,北京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地方立法程序。按目前计划,如果法规修订顺利,明年3月1日起,北京“单独”家庭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何依法推进“单独两孩”,提早应对新政策可能带来的冲击?北京的进展对其他城市有何借鉴意义?

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北京具备实施“单独两孩”条件

12月27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

该修正案草案由北京市政府提请审议,内容为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情形的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同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立法程序,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的是修正案一审,明年2月将进行二审并表决,如果通过,将在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并及时完善相关政策。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刘志说,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顺应群众期盼,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统计显示,北京市低生育水平长期保持稳定,2011年起,北京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开始放缓,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人口红利”趋弱,具备启动实施“单独两孩”的条件。

根据分析和预测,政策实施后,北京市生育率将在短期内显著回升,但在达到高峰后又会逐步稳定。

政策实施前5年,将多出生28万人

北京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独生子女家庭60%—70%有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意愿。

据预测,“单独两孩”实施后,从2014年开始的5年中,北京会出现生育率短期显著回升,累计将比政策不变的情况多出生28万人左右,其中政策出台后的第五年,出生人口达峰值24万人,此后逐步下降。

为防止集中扎堆儿生育,北京市此次没有修改条例其他条款。满足“单独”条件的家庭,要生育第二个孩子,仍需满足“女方生育时满28周岁,或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超过4年”的条件,以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

刘志表示,北京市政府将积极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严格审批程序和要求,防止出现短期生育堆积。

对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需求将显著上升

生育率短期显著回升,意味着对卫生、教育等公共资源的需求也将出现一个显著上升的阶段。

对此,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建议,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后,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确保政策衔接。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孕妇围产、婴幼儿保健等医疗服务保障,合理规划和配置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据统计,2013年全市助产机构共127家,其中三级41家,二级73家,一级13家。各级助产机构产科核定床位数共计4466张,基本可以满足孕产妇分娩需求。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结构性的,即三级医院人满为患,二、一级助产机构利用率不足。

北京市卫生局介绍说,针对新政策后分娩量会进一步增加、高龄产妇和高危妊娠增多的情况,将扩增产科床位比重,加大急救设备配备,同时完善转诊工作,逐步形成一级、二级助产机构以接诊正常和低危孕产妇为主,三级医院以接诊高危孕产妇为主的格局。

此外,全国各地“单独两孩”政策也将陆续实施,如果考虑到外地户籍人口的在京生育,北京公共资源所受压力将更大。

将适时调整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在审议“单独两孩”政策的意见中提出,市政府要尽快调研、测算和论证计生奖励扶助等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消费水平等,科学制定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和经济帮扶政策措施,特别是要建立完善实行计划生育的老年人群的奖励扶助制度。

例如,每月5元的独生子女费已经执行近30年。对此,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说,北京现行《条例》是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执行到现在已有很多年,部分条款也与首都经济发展形势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待条件成熟后,将适时启动对《条例》的整体修订。

针对“单独两孩”政策的其他影响,北京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展了风险评估分析,并制定了防控预案,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本报记者 余荣华

近日,北京正式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地方立法程序。按目前计划,如果法规修订顺利,明年3月1日起,北京“单独”家庭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如何依法推进“单独两孩”,提早应对新政策可......

生育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时,与会者呼吁尽快完善“单独两孩”配套政策和措施,把这件深得民心的好事落实好;同时提出,应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

“单独两孩”利国利家。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欧广源说,随着形势变化,人口红利已经弱化,一些地区甚至出现劳工荒;老龄化程度加深,家庭养老负担沉重;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可能导致几千万男士找不到老婆;还有独生子女娇生惯养问题、失独家庭问题等。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可谓与时俱进,造福民生。

“我建议在决议中加一句话:做好各项相关政策的协调和配套工作。”吕薇委员说,相关公共服务要提早做好规划,主要包括医院、幼儿园、学校等等;此外,还应做好人口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帆提出,应加强宣传引导,防止一哄而起造成生育堆积,也要防止各地政策启动时间拉得太长出现人口迁徙。他建议加快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化的建设,为生育政策调整提供信息基础;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但生育有困难的夫妇提供再生育服务。

一些常委会委员建议及早为普遍两孩政策做准备。任茂东委员建议适时启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时实施普遍两孩政策。他说:“稳妥依法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应加强调研工作,科学分析生育人口的数据,以便今后和风细雨地过渡到普遍两孩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后,可能涉及多大范围的婚龄人口?有多少人适用这个政策?这部分人的生育意愿如何?”蔡昉委员说,建议卫生计生委做更加充分的调查、测算、研究,同时信息公开。与此同时,应评估单独两孩政策对人口总量、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以及对总和生育率及人口性别比的影响,为及时、适时出台下一步政策作准备。

“能不能将独生子女费改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扶助金?”邓秀新委员建议,调整独生子女奖励费的用途。

唐世礼委员说:“失独家庭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只生育一个孩子,为国家实现人口控制目标作出了贡献。他们现在面临着精神上和养老照料上的双重困难,有些家庭晚年生活无幸福可言。所以我呼吁国家深入研究和切实解决好这部分家庭的特殊困难。”

很多与会者强调,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能动摇。迟万春委员说,从国情来看,人口众多和环境资源承载力的矛盾是长期存在的。我们应把人口数量降低到一个合理的水平。此次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本身就是我们党和政府按照规律和国情科学地引导生育,并不是不要计划生育了。我们既要抓好“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也要抓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严格执行。

“放开单独两孩,我认为不是鼓励生二胎。人口增长仍然是我国各项资源占用的沉重负担。”全国人大代表刘绍英说,“对只生一胎的父母仍应坚持奖励,而且应加大奖励力度。”(记者吕诺 胡浩)

生育政策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时,与会者呼吁尽快完善“单独两孩”配套政策和措施,把这件深得民心的好......

据新华社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各地何时会启动这一政策近期备受关注。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明年年初将陆续开始实施。

如何实施这一政策?昨天在京开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草案提出,各地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以及政策实施风险的评估工作,并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决议草案还要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另外,此次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其他议程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分别代表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了关于检查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单独两孩政策

各地明年初陆续推开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要走一定的法律程序,法律程序走完才能在当地实施。他表示,各省具体实施可能还需要一些时间,最快明年初各地就陆陆续续将开始实施。

此前,在谈到新政实施时间时,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指出,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由各地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通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条例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全国不设统一的时间表,将由各省(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符合条件夫妇不必抢生

杨文庄提醒符合新政生育条件的夫妇,单独二孩为长期政策,大家不要着急抢生,而是应该根据自己的居住条件、工作情况及其他方面的条件选择一个更合适生育的时间安排迎接自己的小宝宝。

符合政策夫妇可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到街道乡镇计生办申请再生育。双方只需一方户口所在省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就可去申请。

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地卫生计生系统做前瞻性准备,一方面要与当地发改委、卫生、教育等协商,保障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提供,另一方面,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可以倡导合理生育健康间隔、做好再生育审批等措施,减缓孕妇扎堆给医疗资源带来的压力。

不会出现生育高峰

针对新政是否会带来生育高峰的问题,杨文庄表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标是以2020年总人口达到14.3亿作为基数测算的,调整政策不会突破这个警戒线,因此新政带来的将应该是非常稳妥、平缓的变化,不会对就业、升学、医疗等其他公共服务造成太大压力。

此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曾表示,符合单独两孩再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可以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

晨报记者 吴婷婷

行政诉讼法大修

行诉法大修 为破解“民告官”难题开药方

行政诉讼法在颁布实施20多年之后面临首次大修。昨日,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表示,大修对于排除目前“民告官”的种种法律障碍和困难,保障官民争议解决法律渠道的顺畅将发挥重要作用。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立案

草案规定: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不得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点评:“实践中,行政机关干预、阻碍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情况较多,特别是对涉及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案件的起诉。”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说。

草案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起诉状时当场予以登记,并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不接收起诉状的,当事人可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点评:“此次法律修改明确了公正司法、监督行政的原则和宗旨,明确了行政诉讼应有的要义,使其回归法律本位,是这次修改的一个亮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岿说。

土地侵权纳入受案范围

草案规定:将涉及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官民纠纷,行政机关侵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征用财产、摊派费用、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社保待遇等纳入受案范围。

点评:“目前的受案范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参与权、知情权等权利无法获得保护。行政合同、给付行政等新型的行政行为也没有列举全面,造成受理和审理的障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敬波说。

草案规定:起诉应当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点评: “很多文化程度不高的老百姓更希望采用口头方式起诉。这种做法在实践中操作性较强。”沈岿说。

异地管辖减少干预审判

草案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可以确定若干基层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

点评:“这对于行政审判摆脱地方干预,实现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具有重要意义。”姜明安说。

不执行判决可拘留官员

草案规定: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况予以公告。

点评:“这一规定对于促进执行还是比较有力的,虽然有‘社会影响恶劣’的限制,实践中可能会慎重使用这个手段,但是拘留还是有一定威慑力的。”王敬波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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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两孩”为今后调整探路

据新华社电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昨日表示,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可为今后进一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逐步实现城乡、区域、民族间生育政策的基本统一积累经验。

李斌昨日就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草案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作说明。李斌提出,当前,我国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力资源比较丰富,社会抚养负担较轻,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

她指出,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目前为1.5至1.6。如果维持现行生育政策,总和生育率将继续下降,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2012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比上年减少345万人;2023年以后,年均减少约800万人。老龄人口本世纪30年代初达到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将从目前的1/7提高到1/4。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2012年高达117.7。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会对我国粮食安全造成大的压力。我国粮食安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规划,均是以2020年总人口14.3亿人、2033年前后总人口达到峰值15亿人左右作为基数制定的。预计政策调整后,2015年总人口在13.8亿人以内,不会超过13.9亿人的“十二五”规划控制目标,也不会突破国家人口发展远景规划目标。

废止劳教制度

废止后解除劳教工作

将由国务院组织安排

据新华社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昨日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废止《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公安部副部长杨焕宁就上述议案向会议作说明。

杨焕宁在说明中指出,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八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依法确立了劳动教养制度。1979年11月29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劳动教养的期限以及人民检察院对劳动教养机关活动的监督。

议案指出,劳动教养制度依法施行50多年来,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

杨焕宁说,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的施行和刑法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制度的作用逐渐被取代,劳动教养措施的使用逐年减少,启动法律程序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

关于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后的相关工作,杨焕宁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废止劳教制度决定后,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理。国务院将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做好被劳动教养人员依法解除劳动教养、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能转变和劳动教养场所的合理利用等工作。

据新华社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各地何时会启动这一政策近期备受关注。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各地明年年初将陆续开始实施。 ......

异地办生育证2020年前基本实现

居民健康卡将全国普及 便利医保结报

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未来,我国的看病就医、医保结报将更加便捷。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2020年前,我国将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国人口并整合共享,全国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意见同时指出,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

去年12月3日,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下发通知,要求简化流动育龄夫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即人们平常所说的“准生证”)。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

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这一办法再次提出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全员人口数据中心,推进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管理,基本实现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异地办证。建立出生人口登记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开展出生人口信息监测,推进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昨天发布的《意见》指出,至“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的信息网络安全互联;以区域为重点完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在试点地区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根据《意见》,医院信息化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实现医院内和医院间信息共享,以远程医疗推进大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上下联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新农合信息系统将加快完善,实现跨区域即时结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信息共享。

异地办生育证2020年前基本实现 居民健康卡将全国普及 便利医保结报 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未来,我国的看病就医、医保结报将更加便捷。昨天,国家卫生计生委和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

最近,“单独两孩”政策引起社会热议,“单独二胎”提法也进入公众视线。安徽省人口计生委11月21日发布信息称,社会上有关“单独二胎”提法不准确,已生育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能以此次生育政策调整为依据再生育子女。

省人口计生委有关人士表示,中央明确,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单独两孩”政策,而不是“单独二胎”。同时,现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据此,我省认定独生子女的标准,也是以夫妻所生育子女的个数计算,而不是以胎次计算,即“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认定为独生子女。因此,如果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单独家庭”,已生育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在此次政策调整范围;“单独二胎”提法不准确。(通讯员陈永兵 陆维霞 记者 夏胜为)

最近,“单独两孩”政策引起社会热议,“单独二胎”提法也进入公众视线。安徽省人口计生委11月21日发布信息称,社会上有关“单独二胎”提法不准确,已生育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不能以此......

单独两孩政策发布前,有哪些人可以生两个孩子?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农村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天津、辽宁、吉林、上海、江苏、福建、安徽等7省(市)规定农村单独家庭可生两个孩子。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国共有十余个县在农村地区探索实行两孩制。除甘肃省酒泉所属几个县之外,还有甘肃徽县,山东长岛县,山西翼城县,山西大同市新荣区、黑龙江黑河市、广东南海县、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

此外,还有一些地区因为少数民族政策实行两孩制。

单独两孩政策发布前,有哪些人可以生两个孩子?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5省(区)农村居民,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天津、辽宁、吉林、上海......

昨日,来自市计生委消息,本市将依法依规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根据专家对北京市独生子女生育意愿的调查与预测,本市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0%-70%想生育第二个子女。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昨日,市计生委表示,本市将坚决按照国家的重要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完全正确符合国情实际的。

来自市计生委数据显示,本市长期保持低生育水平,连续18年总和生育率在1左右,人口总量虽然保持持续增长,但惯性趋弱,年度户籍自然增长8万人左右,劳动年龄人口增幅减缓。人口抚养比达24.4%。“人口红利”将逐步减弱。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12年60岁及以上年龄老人达到266.1万。占总人数的20.5%。

同时,根据专家对北京市独生子女生育意愿的调查与预测,本市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0%-70%想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意愿平均1.3个孩子左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本市预计前五年出生人口有一定增加,但在到达高峰后逐步下降,对全市总体人口规模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中央政策与本市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是吻合的。

本市按照国家的要求,将做好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启动工作。在前期调研论证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口形势分析,人口发展趋势以及相应风险评估工作。待国家具体政策出台后,计生部门将抓紧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法组织实施《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在修改条例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完善相关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的工作。(记者徐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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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家庭呼吁能生“二孩”

晨报讯(记者 吴婷婷徐晶晶)“单独二孩”政策发布后,让很多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年轻夫妻十分兴奋,而有一部分重新组建的“单独”家庭则呼吁,能否考虑这部分人群的特殊情况,让这部分有生两孩愿望的妈妈也能享受到政策变化带来的欣喜。

自从公布了单独两孩新政以来,身边的很多年轻夫妻都在讨论着要不要二胎的话题,然而市民崔女士却高兴不起来。原来,崔女士和丈夫是新组合的家庭,崔女士为初婚未生育,其丈夫为二婚,育有一对双胞胎,他与前妻分别抚养一名孩子。“我老公是独生子,我们属于‘单独’的条件,可是如果按照一个‘单独’家庭最多两孩的政策,就意味着我就只能生一胎,不能有自己的第二个孩子了。”

崔女士十分喜欢小孩儿,眼看着身边的小伙伴儿纷纷嚷嚷着要第二个孩子,崔女士十分苦恼。她呼吁,今后各地要出台“单独两孩”的细则,是不是考虑一下重新组建的“单独”家庭的生育情况,让这部分有生两孩愿望的妈妈也能享受到政策变化带来的欣喜。

对此,北京晨报记者从市计生委了解到,根据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诸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除此以外,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的还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例如,夫妻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等。

昨日,来自市计生委消息,本市将依法依规启动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根据专家对北京市独生子女生育意愿的调查与预测,本市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0%-70%想生育第二个子女。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日前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单独两孩”政策饱受关注,即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11月17日,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教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暂无“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时间表。

暂无“单独两孩”政策时间表

《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介绍,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但各地启动实施时间不宜间隔太长。

对此,江西省人口计生委宣教处负责人表示,国家实施“单独两孩”刚刚才公布,省里的具体政策不可能这么快就出来。不仅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研究,而且根据调查研究修改的《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还要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目前暂时不能确定具体实施时间,但省人口计生委会按国家的要求尽快着手启动相关事顶。

江西具体有多少符合“单独两孩”的家庭,省人口计生委没有公布。

江西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加快

王培安在接受新华社记者的专访时明确表示,“单独两孩”政策的决定,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其中的意义之一,便是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数据显示,我省人口老龄化情况也比较严重,且有继续加快的趋势。

1月24日,省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558.0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12.39%,比上年提高0.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376.0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8.35%,比上年提高0.43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加快。其中,南昌市60岁以上老年人75.2万人,占全省比例13.5%。

资料显示,2005年,江西省60周岁及以上人群有472.08万人,占总人口的10.9%。按国际通用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省在2005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平均预期寿命提高,以及人口生育率持续保持较低水平,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比重逐年下降,60岁及以上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逐年上升,老年人口数量呈不断增加态势。从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看,由于建国初出生的人群目前已开始迈入老年阶段,而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是我省人口增长率迅速提高,人口规模快速扩大的年代。受其影响,从2010年以后的20年时间里,随着老年人口的大量增加,全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将逐步加快。

多数市民支持也有表示压力大

国家“单独两孩”政策公布后,某大型网站发起“你会选择生二胎吗?”的调查,近2万名网友参与了投票。其中,约占63%的网友选择了“可以生”,但是也有29.52%的网友选择了生活压力大,“不生”。11月17日,记者采访了部分读者网友,有表示期待早点实施的,也有犹豫不决表示压力太大了的。

市民李先生说,他是生意人,但是妻子在大学教书,女儿今年6岁,两年前,他们计划生第二胎,但因为担心妻子被单位处罚,一直不敢生,现在国家出台“单独两孩”政策,心愿终于可以实现了。“养一个孩子压力都很大,如果再生第二个,生活的压力会更大。”在南昌某企业上班的涂女士则表示,生第二胎压力太大。她说,现在养孩子成本太高,夫妻两个只是上班族,双方父母又没退休,如果一方不上班带小孩,还真养不起。

我省11类情况可生二胎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2.独生子女死亡的;

3.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市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一方为革命烈士亲生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5.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五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6.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7.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8.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六年以内,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9.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10.双方均为农村村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生育一个女孩的;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二人以上的,只能准许一人;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其父亲或者母亲亦无兄弟姐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11.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江南都市报 文/记者徐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日前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单独两孩”政策饱受关注,即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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