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后张治安称“我无罪!”
下午5点,法院一审以张治安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张治安受贿所得全部没收上缴国库。同时,一审汪成以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张治安听到最后的宣判结果后,大喊:“我无罪!我要上诉!”
参加旁听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张治安情绪很激动,并且还把放在自己面前的话筒碰倒了。
他当即表示,哪怕花再多的钱,一定让家人给自己请个好律师。
宣判后,因不服法院判决,当庭表示上诉。
“张治安被宣判了,那李国富的信是怎么流到他的手上的呢?这个给张治安通风报信的人到底是谁呢?”一些媒体记者在法院门口纷纷质疑。(记者张杰 /文图)
张治安陷害举报人
致其自缢身亡
1994年至2007年,张治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359万余元。2007年8月,张治安为报复举报其违法违纪问题的李国福,编造了举报李国福有关问题的信件,指使时任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汪成对李国福进行查处,以实现对李国福打击报复的目的。汪成迎合张治安,滥用检察权,安排检察人员以贪污、受贿等罪名对李国福逮捕和提起公诉。在张治安指使下,汪成又对李国福的妻子袁爱平、女婿张俊豪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贪污罪和窝藏罪提起公诉,致使举报人及其亲属的人身权利受到严重损害。2008年3月13日,李国福收到起诉书后自缢身亡。
张治安翻供不影响量刑
芜湖中院新闻发言人说,虽然张治安在庭审中翻供,但是,关于张治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的事实,有各行贿人的证言、张治安家属退出的赃款和相关书证证实;关于张治安报复陷害李国福及其亲属的事实,有同案被告人汪成的供述、相关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书证证实。张治安在侦查阶段所做的供述和亲笔供词对于上述犯罪事实均予供认。张治安在庭审中翻供,不足以采信。根据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本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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