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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庭上激辩后表示认罪服法 公诉人称应严惩
www.fjsen.com 2010-02-07 20:34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公诉人称应依法严惩四名被告

昨天,代表公诉方发表公诉意见的是全国十佳公诉人幺宁。公诉人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长,因为公权的庇护,才会有这些团伙形成以夜总会等为基地不断发展,有王天伦打死人两任局长批示仍得不到查处。公诉人认为,公安机关作为查办案件的第一线,如果与犯罪分子为伍,以摆平案件为砝码,沦为保护犯罪的工具,比黑社会的后果更严重。

公诉人认为,4名被告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在其发展壮大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些组织还有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情节特别恶劣,应该依法予以严惩。

此后,幺宁语气沉重地总结了案件的警示意义。幺宁用她一贯的反问语气诘问台下的被告,“收取不义之财,勾结黑恶势力,有多少人因此遭受不幸,你们如何能安寝入睡?”

“九年前,这个法庭上曾站着受审的是文强抓捕的张君,九年后的如今却站着文强,为什么?”

幺宁说,她想以在法院过道里看见的一幅字作为解释,“人心如秤,称孰轻孰重,民意似镜,照谁贪谁廉。”

“维护公平正义,将会得到更多幸福与自由。”幺宁用这句话作为她公诉意见的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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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要求“增加”财产中灰色收入

在说明自己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文强认为对自己的“灰色收入”计算过少。检方指称,文强17年红包收入2.4万元,工资约为1400元/月,他认为远远不止这个数,包括在司法局任局长时,一年工资包括出差补贴就是八九万元。他认为,仅下属送钱就远不止检方指控的数目,他称每年下属几十个单位,都要给他拜年送钱,有些并未被以受贿追究,但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应该扣除掉这些“灰色收入”。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说,文强的收入,应区分为人情往来、合法收入和灰色收入,所谓灰色收入,就是既不是犯罪收入,也不是合法收入,比如逢年过节时送的红包。

律师斥责检方违背游戏规则

文妻当庭落泪

周晓亚的辩护律师倪泽仁在发表辩护意见的最后,情绪激动地表达了对诉讼程序的不满。

倪泽仁说,“2009年12月28日,辩护人向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交了律师手续。检察人员向辩护人提供了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之后,辩护人就移送起诉的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的问题,做了较为充分的准备,期间,一个月时间未接到阅卷通知。直至提起公诉后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份《起诉意见书》没有向辩护人提供。起诉书的罪名已经成为受贿罪。由于检察人员故意隐瞒,导致辩护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所作的一切准备严重偏离,违背了公平抗辩的游戏规则。辩护人对公诉人及其工作人员这种”留一份“的所谓公诉策略深感不悦、不屑,甚至愤怒。第二点,辩护人每次会见都需要向谁也找不到的专案组申请批准,且必须由专案组警察陪同会见,审判阶段也是如此。会见过程中,每当辩护人向被告人提问时,被告人周晓亚总是盯着辩护人背后的警察,欲言又止,惶恐不安,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会见时间和会见交流。”

倪泽仁说到这里,坐在被告席上的周晓亚开始用手背擦眼睛。倪泽仁说,“我的被告流泪了。”(记者 刘薇)


责任编辑:蔡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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