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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区受灾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10-10 07:54:56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从2008年秋季开始,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本专科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财政将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此外,受灾学生一律免除学费和住宿费,免除时间从2008年秋季至2011年春季。(海峡都市报 记者 黄立东)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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