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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展弘等12名省人大代表则建议制订《福建省社会救助条例》。他们认为,我省目前社会救助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和社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和分工还不够明确;最低生活保障的设定标准还欠科学;救助政策的透明度不够,使确有困难的家庭得不到及时的帮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保险、教育、住房
等体制改革缺乏合理的衔接等。从建立健全我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角度来看,制订《福建省社会救助条例》很有必要。
代表们还表示,在《条例》中应体现以下几点:确定切实可行的救助范围;社会救助仍当以低收入的生活贫困为主,同时对大病、重病和医疗,以及突然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经济困难给予及时的救助;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要全部纳入保障的范围,并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分档发放保障金等。(记者
阙文龙 薛辉 游庆辉 实习生 潘智)
(责编:黄仁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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