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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状告丈母娘和大姨子讨房产 却"被精神病"

www.fjsen.com 2012-02-23 08:47  陈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2月23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春秋 木木/文 陶小莫/图)“你有精神病,应该去医院,不该到法院。”

近日,海沧区法院上演了一场岳母申请认定女婿为“精神病”的闹剧,而事情的起因则是女婿起诉岳母和大姨子,要讨回“原本属于我的房产”。

共有产权是为了帮落户

“那是我的房子,他们应该还给我。当初是为了帮助你们落户厦门,才登记成共有产权的。这都是签了协议,也有证人作证的。”女婿大鹏说。

几年前,大鹏老婆小怡及其姐姐大怡二人合伙订购了海沧一套楼中楼,并挂了岳母王阿姨的名字。但在支付定金5万元后,一家人就是否买房产生了分歧,于是大鹏接收了这套房屋。同时,大怡和丈母娘都想把户口迁到厦门来,于是大鹏就同意两人挂名落户。当时大鹏提出,要签一份协议,说明丈母娘和大姨子只是“挂名”,并非真的产权共有人。

购房后,双方立即签了《产权问题说明协议书》,这一份协议,以大鹏、小怡为甲方,姐姐大怡为乙方,载明 “由甲方全额出资购买的A206室房屋因为要解决大怡的厦门市户口问题,故同意大怡在购房合同和房屋产权证上署名”。此外,协议书上还有“王阿姨”签名。

  • 责任编辑:房小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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