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坐台女两次报警称被强奸 男子辩称谈好价钱算买春
www.fjsen.com 2010-08-28 08:12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陈某某见坐台女林某某长得很漂亮,就将林某某骗到连江江南乡的偏僻处,强行与她发生性关系。林某某事后连续两次报警。警方将陈某某抓获时,他辩称与林某某已经谈好价钱,“最多算我‘买春’。”日前,连江县检察院经过调查,认为陈某某的辩解可信度低,以涉嫌强奸罪批捕了他。

7月19日晚,陈某某与好友到连江一家音乐会所的包厢唱歌。他让坐台女林某某到包厢里陪酒和唱歌。

深夜,陈某某在连江县凤城镇北岳大厦楼下,以吃夜宵为名,将林某某骗上自己的汽车。随后,陈某某驾车来到连江县江南乡梅洋公路偏僻路段。他强行将林某某的手机关机,并不顾对方的反抗,强行将她摁在车内发生了性关系。

事后,陈某某将林某某送到她位于凤城镇凤贵新村的暂住处。林某某摆脱陈某某后两次报警。

当天,警方抓获了陈某某。陈某某辩称,他与林某某发生性关系之前,双方已经谈好价钱,最多只能算他“买春”。检察机关介入后经调查认为,林某某如果确实自愿与陈某某发生性关系,陈某某不必将她的手机关机,也不必限制她的自由。事后,林某某也不会报警两次。检方认为陈某某的辩解可信度低,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因此以涉嫌强奸罪予以批捕。(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丽婷 蔡健敏)


责任编辑:王秀钦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