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厦门养老护理员须参加职业培训持证上岗
东南网-海峡导报3月20日讯(本网记者 李玉燕 通讯员 高锡德)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厦门将投入200万元用于推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养老工作,今年起养老护理员须持证上岗。
据厦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培军介绍,200万元经费将用于资助厦门市14个省、市级居家养老示范社区的服务设施建设。
此外,从今年起,凡在厦门养老服务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合格者取得相应的 《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各类职业院校、培训中心的毕业生,也必须参加技术培训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在外地取得养老护理员 《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经厦门相关部门确认,才可从事养老护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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