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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最高增幅达25%
www.fjsen.com 2010-03-18 16:47   来源: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3月1日起,三明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继2007年后,我省做出的又一次调整。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6元/小时、8.5元/小时、7.5元/小时、6.5元/小时。三明市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这四个地区享受第三档最低工资标准,即700元,享受第三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7.5元/小时。清流、宁化、建宁、泰宁、明溪、将乐、尤溪、大田享受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即600元,享受第四档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即6.5元/小时。此次调整后,三明市享受的第三档、第四档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比2007年上调了22.8%和25%。

据介绍,此次调整对三明市绝大部分企业影响不大,对工资标准低于或略高于省上标准的部分私营企业会造成一定的冲击。本次调整后,三明市的失业金标准也将调整。(本报记者 杨燕蓉 实习生 周冰青)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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