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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河公园恶霸遭公诉 男卖淫者月交千元保护费
www.fjsen.com 2010-03-07 09:53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17岁的陈某某与多名同伙在白马河公园“占地为王”,逼迫在该公园的卖淫者缴纳“保护费”后佩戴胸牌“上岗”。遇到反抗,陈某某等人对反抗者进行殴打。日前,台江区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陈某某是长乐罗联乡人,2008年9月底,他在余某等11人(另案处理)的合作下,将台江区白马河公园划为他们的“势力范围”。从当年9月底到11月初,陈某某等人采用暴力威胁和要挟手段,逼迫在公园内的男性卖淫者每人每月缴纳1000元“保护费”,女性卖淫者每人每月缴纳1500元“保护费”。

为了便于“管理”,陈某某等人发放胸牌给已缴纳“保护费”的卖淫者,准许他们在公园内“上岗”,强行驱赶未佩戴胸牌的卖淫者。

陈某某等人靠这样的方式获取收入,引起一些卖淫者的反抗。2008年10月20日晚,陈某某等人在公园内拦下没有缴纳“保护费”的卖淫女汪某某和陈某,对她们进行殴打,胁迫她们当场拿钱。

当晚,汪某某和陈某均未带钱,被陈某某等人打得受不了,只好答应回家拿钱。陈某某等人将陈某扣为人质,逼迫汪某某带着余某回家取出1000元。陈某某等人拿到钱后,陈某才获得自由。经鉴定,陈某的伤情属于轻微伤。

在陈某某等人的拳头下,白马河公园的卖淫者向他们缴纳了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保护费”,多人因拒缴而被陈某某等人殴打。

去年7月23日,陈某某被警方刑拘。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杨舟)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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