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男子租房借人卖淫收抽成 获刑六年罚款五千
www.fjsen.com 2010-03-04 10:54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湖北人龙某某在连江打工期间,租房借给多名卖淫女进行色情活动,并收取抽成。日前,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龙某某6年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罚金。
2008年,龙某某从湖北老家来到连江县打工。他在连江工作几个月后,结识了几名卖淫女,她们此时缺少比较“安全”的接客地点,正在四处寻找合适的房子。
龙某某在连江租了一间房作为栖身之所,得知此事后与卖淫女商议,从2008年9月开始,龙某某在其位于连江县凤城镇北岳村的租屋内容留董某某、周某某和汪某某进行卖淫活动,他从中抽成。
从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龙某某靠着租来的房子,非法获利2800多元。警方将这个淫窝清除之后,龙某某也落入法网。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丽婷 夏正希)
相关新闻
- 2010-03-03明着婚介所暗里拉皮条 台江一组织卖淫窝点被端
- 2010-03-03卖淫女被施暴用假名字报案 七年积案成功破获
- 2010-03-02进城嫖娼遭卖淫女盗窃 网吧解闷发现偷盗者
- 2010-02-26房东容留卖淫嫖娼拒承认 账本和避孕套露馅
- 2010-02-27娶媳妇缺钱租房给卖淫女获利被刑事拘留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