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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偷盗对方十几万元 事后还辩称因被强奸
www.fjsen.com 2010-02-23 09:00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商报讯(记者 陈光豪)这名年轻女子偷了对方12.7万元的现金,事后还辩称,因为被对方强奸才趁机偷窃。因犯盗窃罪,这名女子近日被思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被处罚金4000元,同时被判令退赔相关经济损失。

2009年9月26日凌晨,阿苏跟随朋友以及朋友所认识的阿涛等人一起到岛外喝酒,喝不过瘾,大伙又来到思明区一家娱乐会所喝洋酒。当天凌晨,阿苏的朋友留宿在娱乐会所,阿苏与阿涛也同宿在会所的一间客房。

当日8时许,阿苏趁阿涛熟睡之机,将同来喝酒的一个人交给阿涛保管的男式手提包盗走,包里有现金12.7万元。

6天后,阿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上缴赃款10.14万元以及用赃款购买的手机、黄金手链和钻戒。

阿苏辩称,当天凌晨她被阿涛强奸了,之所以事发当天没有报警,是因为早上睡醒起来后,发现阿涛还在熟睡中,而床上有一个黑色袋子,里面有很多钱,就一时贪心想占为己有。阿苏还辩称,当天凌晨喝了很多酒,也不知是怎么进入房间的。

不过民警调出事发当天的监控录像发现,阿苏走进会所二楼的客房时,神态根本不像已经醉得什么都记不起来的样子。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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