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拆违” 杂物间未经规划批准无产权证照样拆

晋连路违建杂物间被拆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1月6日讯(本网记者 阙文龙 /文 毛朝青 /图) “我们有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永久使用权证明,为什么杂物间还是违法建筑要拆除?”昨日,福州市清违办在拆除晋连路240号商住楼西北角违建时,居民周先生一脸无奈地说。执法人员表示,由省八达城建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一部建的这排杂物间,未经规划批准,也没有产权证,属于违建。
周先生说,他买了开发商省八达城建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一部开发的一套单元房,是1998年竣工的,又花了5000多元买了杂物间(附属间)。2001年8月,开发商给他出具一张证明:“附属间位置在该楼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有永久使用权。”他认为,既然杂物间在征用土地红线范围内,应有批准建设,也就没向开发商索要相关材料,补办杂物间的产权证。
与周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吴先生和陈先生等人。
福州市清违办有关负责人说,出现这种情况,是购房业主没有认真核对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开发商在忽悠购房业主。他们多次核查,目前在福州没有查到省八达城建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一部,可能是开发商卖完房子后就撤离了福州。
“在榕城不少小区都发现类似情况,希望购房者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房子产权和杂物间的关系,在产权证上是否有标注杂物间的面积,如果没有,就要找出其根源,理清产权关系。”清违办有关负责人说。
昨日上午,福州市清违办还监督业主自行拆除了2处违法建设:彼岸咖啡违建位于鼓楼区白马路西侧芍园里,单层300平方米;源峰印刷厂违建厂房位于晋安区官前路7号,单层钢构,约200平方米。此外,执法人员还拆除了晋安区海西茶叶市场一违建店面(50平方米)。
截至1月5日,第三批30家违建项目中已有20家被拆除,总计面积为653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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