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综合 > 正文

泉州市开展2018清废行动 重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2018-08-11 16:00: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余琳艳 余琳艳  

    东南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邱开阳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从泉州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泉州将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2018清废行动”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行为,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水平,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泉州将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近日,泉州市环委办印发《泉州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要求,泉州各地将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聚焦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对本辖区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进行存量清查、源头排查、能力调查。

    在存量清查方面,将闽江(泉州段)、九龙江(泉州段)以及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洛阳江、九十九溪两岸、饮用水源地周边、沿湖沿库、交通干线两侧、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环境和人文敏感区作为清查重点,重点清查lOO吨以上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

    在源头排查上,将石化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铅酸蓄电池、垃圾焚烧、有色冶炼、电力、金属矿山采选、钢铁等行业作为排查重点,通过排查进一步明确一般固废、污泥和危险废物的转移去向、利用处置情况和环保守法情况。

    重拳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根据《方案》要求,泉州各地将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的固体废物等问题,制定“一点一策”整治工作方案。能够查明来源的,责令非法倾倒单位限期整治,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无法查明来源的,由当地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限期整治。

    在此基础上,泉州各地将全面提升一般固体废物和污泥、危险废物等处置能力建设,重点打击三类违法对象:违反国家规定,单位或个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非法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产生危险废物单位未按规定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的。

    同时,涉危险废物严重违法企业将纳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并开展联合惩戒。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一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据《环保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有关规定严肃惩处。

    除此之外,在监管方面,泉州市将通过突出源头严防、落实过程严管、实行后果严惩、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持续开展规范化考核等,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和利用处置规范有序,全过程留痕,有迹可查。同时还将加大重点危险废物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零专项行动,将“贮存危险废物100吨以上”、“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贮存量饱和或超限”、“贮存危险废物在福建省无相应处置能力”的5类企业,列为重点清理对象,实行“挂单销号”制度,切实减少危险废物贮存量。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