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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交流培训会召开

2017-09-11 20:57:11  来源:省安监局  责任编辑:郑思楠 郑思楠  

9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交流培训会在福州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及中央、省领导同志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分析1-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情况,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工作。省安监局副局长周惠珍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今年来,全省各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及中央、省领导同志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创新执法方式手段,认真履职、真抓实干,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断加强,执法方法不断创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1-8月,全省安监系统共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280个,25588次,查处隐患22397项,按期整改率97.7%;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生产经营单位21个;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2个;实施行政处罚479次,经济处罚450次,罚款3769.07万元。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9月1日,省安监局办公室印发《福建省安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实施方案》。

按部署,此次执法重点为2017年以来,国务院和省级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大检查,督查督导,以及大排查大整治等重点专项督查发现通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问题。

大检查执法集中安排四个月时间进行,共分三个阶段:9月上旬为大检查执法动员部署阶段;9月中旬至11月下旬是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实战阶段,将开展交叉执法、融合执法、执法“回头看”、双随机执法等行动;12月为大检查执法巩固提高阶段。

会上,周惠珍副局长强调六点意见:一是要认真抓好大检查执法方案的落实。各地要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方案,加大执法力度,补齐执法短板,推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要坚持执法与检查并处。要严格执法,避免应处未处的情况,同时执法形式可以多样化,并强化现场执法措施。可采用交叉执法、双随机执法等执法形式灵活运用,如果需要,可以带上专家检查。三是要规范执法程序。尤其要注意整改的限期复查,对整治不到位的,实施处罚、曝光等。四是要及时报送执法情况,加强沟通。在开展大检查执法中,对发现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随时报送信息。五是加强执法实战业务培训,多学习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六是认真研究探索执法支队、大队的定位,规范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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