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首页> 综合 > 正文

福清地税成功追缴首例境外收入税收

2017-07-28 16:27: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静娴 许静娴  

东南网7月28日福清站讯(通讯员 周春娟)近日,在境外收入税收联合追缴行动中,纳税人薛某向福清市地税局自行申报补缴了个人所得税156108.4元,这是福清市地税局在历时一年多的调查工作中,联合福清市国税局、公安局、海关等多部门成功办理的第一例个人境外收入追缴税收案例。

据福清地税相关税务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种类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