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安监局积极推进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
2017-02-27 14:49: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许静娴 许静娴 |
东南网2月27日讯(通讯员 万小翠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从泉州市安监局获悉,作为第三批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单位,泉州市安监局已全面启动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工作。重点对现场踏勘、专家审查环节细化审查标准,加强中介监管,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营造更加一流、高效的服务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全面梳理审批事权,规范审批权限 对泉州市安监局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7个大项,按鼓励允许类、限制类、禁止类进行梳理分类,其中列为鼓励允许类3大项、限制类14大项、禁止类0项。对鼓励允许类审批服务事项100%授权窗口即收即办;对限制类审批服务事项,全部授权到分管领导或审批科长签批,需要现场勘查的事项由分管领导签批,无需现场勘查的事项授权审批科长签批并改为即办件。 细化现场踏勘标准,规范专家评审 按法律法规对需要组织现场踏勘和专家审查的事项都细化审查标准。对需要现场踏勘的14个子项进行细化,勘查内容全部转化为可执行的标准,形成表格式的“清单打勾式”踏勘,明确现场踏勘人员,限定现场踏勘时间。需要请专家审查的事项明确技术审查规范,细化技术审查标准,制定技术评审手册,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时限。 详细制定审查细则,规范审批行为 对每个审批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量化审查内容、审批标准、审查要点,明确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人和注意事项,使审批事项从有据可依升级为“细据”可查,进一步压缩了审批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规范审批行为。 强化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服务 健全机制,加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力度。研究制定了《泉州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意见》,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违规不良行为的种类和情形进行计分,分为五个档次,每年将记分从少到多排名向社会公告。研究制定《泉州市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意见(试行)》,从信息登记、业务管理、诚信考评等三个方面对安评机构进行监管,每年对其服务规范、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等进行量化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对社会公布。通过制度的建立,切实规范中介行为,提高中介服务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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