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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实施“三年提升工程”

2016-11-23 08:56: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江超 江超  

东南网11月23日讯(通讯员 吴建华)今年来,泉州市出台《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从保障道路通行提升工程、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提升工程等七项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力争至2018年底,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3年(2013年至2015年,下同)稳中有降,较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不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今年来,泉州市安办积极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前三季度事故四项指数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事故次数260,比去年同期减少83次,同比下降24.2%;死亡人数9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28人,同比下降22.95%;受伤人数232人,比去年同期减少80人,同比下降25.64;财产损失471414,比去年同期减少209376,同比下降30.75 %。

注重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保障道路通行提升工程

泉州市安办注重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加强与既有公路、城市道路、铁路、通信等线路交叉口的道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科学确定高速公路限速值,完善限速及解除限速标志;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防护设施及校车停靠站点建设;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依规维护路产路权。

同时开展农村道路交叉口隐患排查治理,完成纳入省委省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16处和纳入市委市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119处的农村道路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建设任务,分阶段实施国、省、县道沿线农村主要出入口“五有工程”,即:有减速坎、有警示牌、有路中隔离、有监控、夜间有路灯照明;推进呈街道化的国、省、县道和事故多发路段的中央隔离,临水、临崖防护措施,夜间照明设施建设;完善并规范城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持续开展高速公路桥下等安全隐患的治理。将当年度排查的重点道路安全隐患纳入下一年度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治理。

全面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年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公路危桥改造任务,努力提升各等级公路安全水平。

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保障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监管提升工程

加强驾驶人员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驾驶人聘用资质审查关,及时办理车辆检验、驾驶人审验和交通违法处理。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有关措施,提升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驾驶人管理,年度审验率不低于99%;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驾驶人,对其降级或公告作废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率达100%。

落实车辆源头监管。强化机动车生产企业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依法开展机动车安检机构资质管理,加强机动车检测、报废监管,全面提升客货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验率、报废率,严查报废、非法拼改装车辆上路,杜绝“五大总成”流入市场。强化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营转非”大中型客车、渣土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监管。强化旅行社租赁旅游客车的规范化监管。全面推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措施,加强过渡期超标电动车监管,严格落实泉州中心市区2016年7月1日起、其他县(市、区)2017年7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禁行规定。

构建完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保障公路交通安全防控提升工程

建设完成市、县二级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完善公安、交通视频监控与卡口建设,实现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建成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指挥体系,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构建三级公路交通定点查控网,完善市、县级交通警察执法站建设。依托交通警察执法站,运用缉查布控系统,加强对路面交通违法的现场拦截处置。

提高交通应急处置能力。严查严处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应急车道以及未按规定避让救助应急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示,保障“生命通道”安全畅通。加强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交通应急管理,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长隧道、特长隧道、长下坡、跨河(江、湖)桥段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协作机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总结提升应急处置预案。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及时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助。

健全公路治超基础设施。2016年,根据超限超载车辆的交通流量、流向实际,进一步规划布局全市治超站网络,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设,治超站布局更趋合理。全面推行高速公路入口“黑名单”车辆禁入机制,实现在建高速公路入口处同步设计建设治超称重检测设施;分期分批在超限车辆较多的已通车运营路段的高速公路入口,增设治超称重检测设施,2016年上半年,完成全市高速公路入口超限车辆摸底调查及动态分析,对超限车辆较多的入口,制定称重检测设施安装三年计划,2018年,按计划完成治超称重检测设备安装任务,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货车进入高速公路。

完善城市道路规划建设,保障城市交通管理提升工程

制定完善城区道路交通规划,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完善主次干道网,加大支路改造力度,打通断头路。增设单行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和渠化路口,改善交通微循环。发展慢行交通网络,推动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等突出问题。按年度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城市道路新增、城市桥梁建设以及病害城市桥梁除险加固或重建工作任务。

强化常态管理机制建设。完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体系,将交通影响评价作为新建或改建大型项目规划阶段的强制要求,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率达100%。合理规划、大力发展地下和立体停车设施,提高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建设项目的停车场(库)配建标准。加强对公交专用道、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充电桩规划及建设。制定城市交通安全管理设施管理办法,推动统一归口管理,落实经费保障。

推进“交通安全示范村居”创建,保障农村道安基础提升工程

制定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村镇标准,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镇创建,确保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实现30%、70%、100%的创建村镇通过标准验收。“三年提升工程”期间,力争创建1个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

夯实农村道安管理基础。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每个建制村配备不少于2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长效机制。贯彻优化市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配置要求,落实农村派出所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国、省道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提升工程

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持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积极探索风险管理机制。督促落实客运驾驶人“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

强化公路客运运行管理。清理调整完善长途客运班线,停止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严格执行公路客车凌晨2时—5时禁行相关规定,增加客车通行禁令、夜间客车限行时速等相关交通标志,加强长途客运车辆接驳运输管理,增设服务区驾乘人员休息点。将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安保纳入属地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治安巡查,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违法犯罪。

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规范监控平台使用与管理,做好车辆卫星定位装置检定工作。构建覆盖全市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运车辆入网率达100%,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检测仪安装率达100%,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售票厅、候车厅、发车区、进(出)站口等重点区域动态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建成覆盖全市的维修救援网络,实现中心城市、重点干线之间1.5小时现场救援维修。2016年,完成市级渣土车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推进市县两级平台联网互通。2018年底前,完成将县级平台统一接入市级平台,实现网上联审联批。

完善交通安全宣教长效机制,保障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工程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整合传统和新兴媒体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督促各单位和企业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社会责任,落实媒体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常态刊播机制。

加大道安文化主题宣教力度。在报纸、电视开辟道安工作专栏,定期刊播道安工作动态;深化“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进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深入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创作安全交通作品。推动文化、文联等部门定期组织文艺团体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活动。

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各级各类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保证交通安全教育课时;组织开展全市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交通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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