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机制 泉州改造完成30座危(病)桥
2016-10-11 16:12:3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江超 江超 |
图说:改造完工的芦汀新桥 东南网10月11日讯(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 本网记者 谢玉妹)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泉州投资3988万元改造30座农村公路危(病)桥,已翻倍完成15座的年度改造任务。 纳入改造范围的危(病)桥位于农村地区,农村地区资金、技术、管理有限,泉州市交通委针对这一情况,积极向上申报,推动危(病)桥改造工程列入今年泉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创新调整项目管理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做法,确保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措施—— “鉴定、督查、资金”三到位 据了解,福建省已启用危(病)桥梁改造管理新机制,危(病)桥梁改造调整为“管养单位评定、监管单位复核、设区市交通部门抽查认定”3个环节。 作为上下衔接的中间环节,泉州市交通委及时变革思路,主动推进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互联互动,组织开展农村危(病)桥的市级鉴定,督促各地按计划实施改造工作,并负责召集经验丰富的市级工程专家,开展最终认定工作。 资金是农村桥梁改造的大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泉州市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补助的配套措施,除了积极向上与省级衔接,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外,泉州市还出台了市级补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进行补助。同时,协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出台相应配套政策,保障改造任务的完成。今年,南安出台了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在自筹配套资金已落实的情况下,县级财政按600元/㎡标准给予补助。 “我们要求,各级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危(病)桥改造项目建设,不得挪用和挤占。在督查中,我们也会督促基层政府建立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泉州市交通委工程科刘科长介绍,为确保专款专用,省、市补助资金必须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申报拨付,县级补助资金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比如南安,在联合现场审核的基础上,项目开工后预先拨付60%,项目完工并经市级交通部门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40%。 据了解,泉州市交通委坚持危(病)桥改造“每月一报”,并将危(病)桥改造纳入常规工作督导组和交通工程督导组的全年督查任务。从前期申报到图纸审查,从技术把关到组织验收,泉州市交通委在每一环节也都加强技术力量和监管力度,严格把关改造进度和质量。 样本—— 芦汀新桥带给2万人“高速福利” 上月底,位于安溪县官桥镇的芦汀大桥采用重建方式改造完成并通车。旧桥起于省道207线,跨越蓝溪,全长110米。由于该桥年代久远,标准较低,限载仅5吨,难以满足地方群众生活、生产需要,高峰期拥堵严重,桥面铺装层、栏杆等破损严重,伸缩缝均已破坏,主体结构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交通部门考虑到旧桥大修难度大,决定在旧桥上游20米建芦汀新桥,两端桥头设置引道顺接现状道路。 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同时,交通部门督促施工单位对照时间节点,加大人员、机械和资金的投入,抢晴天、补雨天,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改造完成。改造后的新桥上部构造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铺装层为8厘米防水钢筋砼,桥面为双向1.5%横坡,下部结构桥墩为柱式墩,桥台为U型台,基础为钻孔灌注桩,相比旧桥,建造标准高,工艺先进。 改造后的芦汀新桥连接金安高速出入口和主干道,极大改善官桥路网结构,为周边9个村2万多人带去了“高速福利”,优化了招商引资环境,促进地方发展。 与芦汀新桥一样,泉州市交通委积极引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因地制宜选择重建、加固等方式对危(病)桥进行改造。全市的桥梁信息也都被纳入桥隧数据库,必要时交通部门采用检测车进行桥梁病害检查,确保桥梁通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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