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醉酒与他人发生冲突 致民警外伤是否构成犯罪
| 2021-07-06 11:03:27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郭先生:前段时间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酒,我一个朋友喝多了与他人发生冲突,民警过来处理时,我朋友和民警发生推搡导致民警手臂擦伤,结果被以涉嫌袭警罪刑拘。请问,连轻微伤都未达到,是否构成犯罪? 【解答】 袁晓帆(上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郭先生,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袭击民警不能仅以造成民警身体伤害作为构成犯罪的标准,即无需致伤就可以构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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