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全国劳模评选启动 农民工劳模比例不低于6%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18日讯(本网记者 储白珊) 2010年福建省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17日启动。记者从省评模委办公室获悉,此次分配给福建省的推荐评选名额为82名,有关文件首次明确了农民工劳模的比例。
根据评选要求,82个推荐评选名额当中,机关事业单位人选不超过总数的35%,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20%;企业职工不低于总数的45%,其中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企业职工人选的55%,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22%;农民不低于总数的20%,其中乡镇企业负责人不超过农民人选的20%,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6%,妇女和少数民族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此次推荐评选实行属地推荐。农民工由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推荐,既包括跨省市外来务工人员,也包括在本地区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推荐人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并经三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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