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全国率先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福建检验检疫局副局长詹开瑞:欢迎进出口企业踊跃申请
一直以来,福建检验检疫局致力于营造便利、快捷的口岸通关环境。福建省内有两个直属海关和两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推进全省范围内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的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难度,需要协调的事项比较多。通过各方努力,今天开启了全面实现福建省内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的大门,并为将来跨省区直通放行积累经验,进而为全国的大通关战略做出积极贡献,这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目前,福建辖区直通放行企业达到224家,数量居全国系统第二位。2009年全年,福建局辖区直通放行涉及商品326种,共放行出境货物14.6万批,涉及货值75.4亿元,累计为企业节约费用支出1400多万元,缩短通关时间近30万小时。我们欢迎广大进出口企业踊跃申请,充分享受直通放行等通关措施带来的便利。
厦门检验检疫局副局长黄丽玲:明确责任主体 确保质量安全
从3月15日起,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将在省内全面实施,这一举措将惠及省内几万家进出口企业,将为企业节约一笔可观的物流成本,有力地促进我省口岸物流便利化,推动海西经济快速发展。
质量安全把关是基础、是前提,直通放行制度的全面实施不能以放弃质量安全把关为代价,我们将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机制、加强企业诚信管理等措施,在简化把关环境环节,提高通关效率的同时,抓好各环节工作的落实,确保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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