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全国率先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25日上午,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在福州签署《在福建省内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备忘录》。
东南网2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厦门检验检疫局25日上午在福州共同签署了《在福建省内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备忘录》,决定从3月15日起,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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