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河南省质监局原副局长陈学升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在河南省纪委调查陈学升问题期间,河南省质监局出具了一份令人匪夷所思的《陈学升基本情况》。该基本情况包括陈学升爱岗敬业,工作极负责任心;在干部使用问题上坚持原则;陈学升是一个廉洁自律能够管住自己的人……等众多赞美
之词(来源:8月21日检察日报)
真的是匪夷所思,明明是个大贪官,收受巨额贿赂拿原则作交易,却被原单位认为是一个“好官”。明明是赤裸裸的权力与金钱的肮脏交易,却被原单位认为廉洁奉公富有“人情味”。在黑与白,美与丑的截然对比中,河南省质监局出据的《陈学升基本情况》丢掉了什么呢?
丢掉了基本原则。只要是贪官,不可能没有留下蛛丝马迹,也不可能完全地神不知鬼不觉。作为落马贪官所在的单位党委或党组,班子成员不可能毫无察觉其贪腐问题。可是在陈学升被调查期间出据的“基本情况”,却完全黑白颠倒、混淆是非。只能说明,贪官原单位的官员们丢掉了为人、为官的基本原则。缺少了嫉恶如仇的胆气勇气,丧失了坚持原则的底气,甚至害怕扳不倒贪官,受到贪官的打击报复。这样的单位,还能有抵制歪风邪气的能力?不但丧失了这种能力,甚至会成为贪污腐化的“温床”和帮凶。
丢掉了自己的立场。与贪污腐败现象作斗争,既是对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更是各级国家机关的一种职责所系。因为自己的副局长被纪委调查,就出据一份可能误导调查组的《基本情况》,不知道河南省质监局还有没有自己的立场。说严重一点,如果不是纪委部门掌握了足够和充分的证据材料,甚至可能前功尽弃,使贪官逍遥法外。其原单位居心何在?在事实俱在的情况下,竟然还为这位副局长大唱赞歌,称其“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从不乱花国家一分钱,甚至还是个孝子……”很是令人发笑,堂堂地省直机关,是被贪官彻底蒙蔽了呢,还是完全丧失了与贪官坚决斗争的立场?
丢掉了本应该具备的党性。党性是什么?应该是勇于和党内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时时处处考虑人民根本利益,使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处。河南省质监局不但不去发动党员群众,深刻揭批腐败分子劣迹,早日挽回影响和损失,却为贪官大唱赞歌,真不知道还有没有一点党性原则,还具备不具备清洁自身肌体的能力。难道真的就让我们的党性在和贪官的较量中甘拜下风?真不知道这样的党内组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弱化到了何种地步!
河南省质监局给贪官陈学升出据的《基本情况》,丢掉的还远远不止这些,还丢掉了人民群众的基本信任,更丢掉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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