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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2018-05-23 15:41:32 林先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房小奇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5月23日讯(本网记者林先昌)今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8年福建省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副厅长黄剑青,省国税局副局长邱大南,省地税局副局长郑孝真,省物价局副局长刘家城分别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5月1日国家降低电网环节增值税率,有何具体举措?对百姓来说,在用电价格方面会有哪些变化?

省物价局副局长 刘家城:

在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来说,减税降负是政府要求贯彻的一项重大决策。作为物价部门,我们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来落实。具体情况是这样:今年以来,按照国家要求,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4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1.45分钱,降价金额5.98亿元;暂免收电力用户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降价金额0.7亿元;落实有关用电收费减免,规范清理转供电环节加价。

近期,我局正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利用5月1日电网环节增值税率调整、电价中基金征收标准降低等空间,制定进一步降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方案,争取尽早出台实施。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三大改革措施中,将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各下调1个点,这个调整对哪些行业来说更具意义?对我省有哪些影响?

省国税局副局长 邱大南:

本次的税率调整方案在设计时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本次税率调整是党中央、国务院振兴壮大实体经济、助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2016年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已经顺利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目标。但是我们从行业减税数据分析,生活服务业的减税规模最大,而适用17%、11%税率的行业减税规模相对较少,因此,本轮税率调整方案,将减税方向侧重放在了原增值税行业,以及交通运输、建筑等适用11%税率的行业,这也正是补一补减税“短板”的内涵。

本次税率调整涉及我省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将有利于降低制造业等行业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资金回归实体经济,推动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我们根据2017年的税收数据,结合本轮全国减税总体规模,测算税率调整预计将在2018年5至12月,为我省预计带来减税71亿元,惠及全省19.1万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香港商报记者:

减税降费后有哪些行业、企业会得到利好?另外,在减税降费的大背景下,我省的公共预算却在逐年增加,这种情况是如何做到的?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剑青:

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我们的收入每年仍直接增长,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培植新增长点。减税降费在我们的可控范围内,整个社会的大环境都是降成本,成本降下来,就给企业带来利润,使得整个社会收益增加。财政通过税收集中起来的收入就多一个部分。另一方面,这个部分存在一个时间差,需要有财政基础。如果财政都在拐点,那么多减税降费,财政收入肯定要亏空。这几年我们有财政基础。福建的财政财源增长点都在可控范围内,而且年初目标我们打得比较理性。去年是5,今年是7,如果我们打到20,就很难办了。这也符合高速度的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另外,每年收入的增加在于质量。重在提高收入质量,不在“刮地皮”。我们在收入质量可控的范围内,两年收入质量税性比都不同程度提高。

省地税局副局长 郑孝真:

减税新政是全方位的,支持整个实体经济的发展。所有的政策涉及到不同税种以及各个行业。我想从国务院出台的新政里面,所得税方面涉及到比较多,那这里面更多的受益应该是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企业。但其实不能简单从数据上来讲,应从各个行业的发展、社会多方面表现来判断、反映行业的收益。

福建电视台记者:

16项减税降费政策中,除了“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是福建独有的政策外,还有其他福建独有的政策吗?

省财政厅副厅长 黄剑青:

国务院制定的减税降费政策基本是面对全国的。站在地方的角度只是落实。确定多少的标准,多少的调整,多少的免征减征,地方必须全盘接收,全部考虑。那么在承担方面,比如举一个点,中央承担一部分,地方承担一部分,甚至县、市承担一部分,按比例过来。那么你刚刚说的,我省独有的政策,就是试点来讲,今年承载的全部都是落实,只有一个试点。主要是地缘有政策利好优势,上海、福建都是。地方要新出台,我们要看到财力可控。

福州日报记者:

减税新政对企业来说是福利,请问在操作手续上是否也足够便利?企业是否需要经过税务部门审批后才能享受?我们税务部门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来促进这些惠企政策的落实?

省地税局副局长 郑孝真:

这位记者观察得非常仔细,问到关键点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今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根据该公告,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全面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审批管理。也就是说,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部门审批,只要自己觉得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享受。

但要提醒企业朋友几点注意事项:一是,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四大类享受优惠的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后,还要按照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资料。二是,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由总机构负责统一归集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但是分支机构按照规定可以独立享受优惠事项的,则由分支机构负责归集并留存相关备查资料。三是,企业依法享有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也有依法按时如实申报、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四是,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

近年来,省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提供优质纳税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激励企业持续自主创新,促进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一是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培育。与科技厅、财政厅密切配合,建立高新技术认定管理机制,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体系、政策体系。二是做好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四部门组成政策宣讲团,举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全省九地市巡回培训辅导班,有效提升宣传质效;举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线访谈”,实时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促进优惠政策精准落地;在福州软件园召开“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优惠政策宣讲会”,向我省80多家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宣讲、解读税收优惠政策。三是深化办税便利改革。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纳税服务规范,简化税收优惠办理流程,精简涉税报送资料。四是优化信息软件。优化网上申报软件,提示企业准确填报申报表,减轻企业填报负担;推广上线“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数据进行实时合规、合理风险审核,将产生的风险信息反馈给纳税人,提请更正申报,减少涉税风险。五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研究制定了十条政策服务措施,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度难关;下发具体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我省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积极构建国家东南大数据中心、国家大数据应用创新基地暨产业集聚区,全面推进福州滨海新城开发建设。

福建法治报记者:

将小规模纳税人的年应税销售额标准统一到500万元,对我省企业来说,将带来哪些变化?大约可以减少多少税负?

省国税局副局长 邱大南:

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占比较大,在标准调整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大约占比82%,一般大城市占比只有18%左右。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这次国务院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调整标准后,对原来已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是个利好。小规模纳税人的优点在于核算税金比较简单,财务核算的标准也相对较低,办税也比较便利,可以享受较多的政策红利。

当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也有不足。例如,当该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只能按照3%的税率开具,如果该企业面对的是要求提供专票的客户和市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该企业是不太有利的。假如该企业面对的客户或市场不需要太多的专用发票,也没有太多的进项,那么该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标准实施后,全省大约有十多万企业将涉及到是否需要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问题。

关于标准调整后可以减少多少税负,现在我们没办法测算到具体数值。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不同,其他一般纳税人可以大概测算出税率调整后的减税数额。但是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使用不同的税率。而且当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将会产生进项销项的动态变化。至于标准调整之后可以减少多少税负,只有等到政策实施之后才能得到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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