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面政府在城乡规划中应当规划物流业用地;省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一系列关于扶持与保障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措施有望在未来得以实现。
在昨日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昌霖作了关于《福建省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条例(草案)》的说明。
立法方面先行先试
刘昌霖指出,《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建设海峡西岸物流中心”,赋予我省发张闽台物流业的先行先试政策;国务院出台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优化物流发展的区域布局中,明确发展以厦门为中心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并将厦门定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将福州定位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为我省物流业提供了发展机遇和发展条件。
“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有关物流的行政法规,各省市自治区也还未出台。”省人大财经委业务处副处长张定洲表示,目前该条例(草案)进入审议程序阶段,立法方面算得上先行先试。
物流业人才紧缺
我省物流业发展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物流企业规模较小,实力偏弱,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较慢;高级物流人才缺乏等。
随着物流现代化的重要性被逐步认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也随之显现。如我省福州大学的八方物流学院,在全省率先着力建设物流专业学科。
虽然物流学历教育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快速推进,但在短时间内仍无法满足因物流产业迅猛发展而带来的人才需求。据统计,目前中国具有助理物流师、物流师、高级物流师资格的约1.7万人,而具有高级物流师职业资格的292人。因此,物流人才已被列入中国12种短缺人才之一。
对此,盛辉物流集团董事长刘用辉表示,适应企业发展的,都可视为人才。企业有发展,人才缺乏就难以避免,不过还是希望多培养些物流专业方面的人才。业内人士也认为,现在物流企业从业人员大部分不是物流专业出身,只是具有多年的从业经验。我省处于沿海地区,经济越发达,人才应当越多,因此应更加重视物流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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