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今日媒体头条> 厦门晚报 > 正文
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提至900元
www.fjsen.com 2010-03-12 21:21   来源:厦门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张敏)3月1日起, 厦门六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75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90元提高到9.6元。昨日,省人保厅消息称,省政府再次上调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2007年的5个档调整为4个档,分别为900元、800元、700元、600元。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多增加220元,为平潭、建瓯、漳平等3个县(市),从480元调到700元;最少的增加120元,为闽清等28个县,从480元调到600元。


责任编辑:刘宝琴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