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目前,社区矫正主要适用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五种对象。这项工作2006年起在福建省部分县市试行。但在试点中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经过调研后,认为当前社区矫正存在几大问题:
群众认知度低。社区矫正工作由于没有广泛向社会宣传与发动,老百姓不了解、不理解,对接受社区矫正的犯罪人普遍存在防范心理,甚至抱鄙视、拒绝、排斥的态度,有些司法人员对社区矫正也持观望态度。
人力、财力不足。各地普遍存在社区矫正工作专业人员不足问题。如漳州市,目前全市有120个司法所,每个所平均不足2人,目前能够开展社会工作又懂法律的社区“义工”十分稀少,尤其缺乏“心理矫正”人才。
部门工作衔接不畅,管理模式僵化单调。一些部门衔接工作不到位,在矫正对象接收、监管、执法和生活保障、外出务工等方面衔接存在欠缺,有相当一部分的矫正对象因无档案材料或材料不全或去向不明等情况无法按时移交,可能形成谁都管不着、谁都不想管的灰色地带。此外,存在着单纯“以人管人”的管理方式。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建议,建立起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办法,完善社区矫正保障机制。首先,应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其次,可以探索设立社区矫正专业社会团体基金,允许面向社会筹集、募捐等。可以参考上海、浙江等地的模式,成立社区矫正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法。
此外,可以实行担保保证制度,由适用社区矫正对象和担保人交纳一定数额的担保金作为一种辅助的约束力等做法,建立完善社区矫正保障机制。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认为,社区矫正要重视心理矫正,应根据矫正对象心理需求,结合其犯罪历史、犯罪原因、心理类型、心理特点、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个体方案,研究心理矫正执行预案,实施心理矫正。
农工党福建省委员会还建议,可以根据矫正对象年龄和身体状况,灵活采取多种公益劳动形式;视其职业技能状况,确定公益劳动时间、类型和强度。
- 2010-01-24委员建议:规范福州公交站点命名 多保留老地名
- 2010-01-23解读2009年福建省政协工作新亮点
- 2010-01-23福建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在福州隆重开幕
- 2010-01-23朱清:福建欢迎港澳台媒体采访报道“两会”
- 2010-01-23省政协委员朱清看望东南网省“两会”直播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