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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问责补“空档” 表彰惩戒看“评语”
www.fjsen.com 2009-08-03 11:10   来源:闽北日报    我来说两句

7月31日,建瓯市公证处等73个部门和单位同时收到《建瓯市第二季度绩效察访核验情况通报》,根据这份文件,公证处等7家单位将可能面临绩效问责。

如果说,绩效问责制度如今已是建瓯市所有职能部门和各类公共服务型企事业单位无法回避的大考,那么,这份每季度都会收到的 《通报》,则如同一份绩效建设“成绩单”。

从2008年10月起试行到今年6月正式施行,绩效问责制已在建瓯市各个社会层面激起层层涟漪。

公共服务单位纳入管理

“各地都在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然而,由于法规和制度层面的原因,仍然存在一些不理想之处影响着政府工作效率和形象。”建瓯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祥平告诉记者,之所以出台绩效问责制度,初衷在于填补政府绩效建设中的“空档”。

政府绩效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是《行政许可法》和《监察法》,这两部法规都是针对公务员。然而,有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承担着一些对公众服务的职能,如何开展此类单位的绩效管理?这是“空档”之一。

法律、法规一般只管违纪、违法行为,然而,现实中,一些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推诿、形象较差、业务不熟,这些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如何根治?这是“空档”之二。

“将两个矛盾同时化解,是出台绩效问责制的原始考虑。”陈祥平告诉记者,2008年10月,在没有正式文件出台的前提下,建瓯市效能办着手在少数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绩效问责管理试点。

这项制度显然与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不同,它覆盖的既包括各类机关部门,还将一些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纳入管理。无论是乡镇卫生院,还是银行,或者是公交公司,统统划入。

与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相同的是,凡违反问责制度的部门或单位,既要面临被扣工资、奖金的处罚,还会影响干部任免、年终考核,最为常见的情况下,则是被施以党纪政纪处分。

据了解,这项制度试行以来,建瓯市先后有20家单位被通报批评,并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多个部门协作问责

今年6月19日,建瓯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建瓯市绩效问责暂行办法》,这份红头文件将绩效问责制正式确立为建瓯市的一项常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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