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文化
为进一步推动《福建文化强省建设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快我省文化强省建设步伐,6月29日,省委政研室在福州召开“加快海峡西岸文化强省建设”研讨会,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唐国忠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20多个省直单位的领导和40多位专家学者出席研讨会,会上就建设和谐文化、加强农村
文化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加强企业文化创新、弘扬区域特色文化、拓展对台文化交流、文化强省建设的财政政策等专题进行深入研讨,主要形成七个方面的观点和对策建议。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是对党的思想文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中国当代核心价值最全面系统的崭新概括,它为每个社会成员的社会活动提供了符合时代要求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目的是在全社会成员中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明礼诚信、团结友善的良好风尚,真正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相协调、与中华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从而为和谐社会的发展提供牢固的思想保证和深度的精神支撑。在建设和谐文化过程中,要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贯穿现代化建设各方面,搞好理论武装、理想信念教育、国情省情和形势政策教育,不断增强人们对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信念和信心;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增强党的思想理论工作的创造力、说服力、感召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在具体工作中,一方面,要坚持实践创新和工作创新,做好不同层次的思想文化工作,着力提高思想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注重发挥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榜样作用,努力实现文化认同。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当前社会矛盾各方面的变化及其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反映,揭示各种社会思潮形成、传播的社会基础和演变规律,对群众思想中存在的各种疑惑作出符合实际、有说服力的解答,最大限度地扩大社会认同,增进思想共识。
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农村文化建设,事关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文明乡风养成。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调整资源配置,深化体制改革,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筑海峡西岸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服务体系。二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生活。三要改革创新体制,城市反哺农村。四要繁荣文化市场,促进产业发展。运用市场准入、资格认定、价格调节、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开发农村文化市场。充分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推动开发农村传统民间工艺项目,推动开展民俗民间文化活动,带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五要稳定和发展农村基层文化队伍。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我省文化资源丰富,文化产业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一批文化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开工落成,以集团化为重点的报业、发行、广播电视等领域的改革方兴未艾,文化旅游、娱乐演艺、文博会展、体育健身业等发展势头迅猛,一批优势行业、新兴企业、重点项目具备了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基础。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一要对全省文化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和价值评估,对相关产业及其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二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努力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社会多方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的格局。三要探索建立高效灵活的运行机制,以行业集团整合为重点,深化我省传媒出版业改革;以专门工作室为主要模式,寻求以八闽文化为代表的各类艺术表演改革的突破;以城市影视中心为依托,拓展影视业改革的途径;以发展八闽文物信息产业为主线,把文物系统改革推进到新阶段;以培育强势文化活动和强势文化品牌为方向,充分展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果。四要实施项目带动,确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业的发展重点和具体项目,做细做实实施方案,体现可操作性。五要弘扬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文化,成立特色文化产业区块,促进工艺美术业、文化旅游业等的发展。六要从世界文化产业的高端着眼,利用高新技术推动福建文化产业升级,重点发展以文化数字业、文化信息业、网络业为特征的文化产业,培育扶持我省新的主导性文化产业。七要加强文化管理领导人才、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文化科技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基层文化工作者、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队伍建设,整体提高我省文化产业人才队伍的素质。
推进企业文化创新
构建企业文化,要考虑企业所在的地域特点、企业所采取的技术类型、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综合设计适合于本企业的文化类型。第一,从宏观层面看,区域文化与区域经济互为关联。福建文化有福州文化、闽南文化、莆仙文化和闽西文化等,相应地可发展与区域文化特点相匹配的产业群。第二,从中观层面看,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上,技术创新是动力,企业文化是灵魂,两者相互影响互为支撑。因此,不同的企业技术创新背景,塑造了与不同技术状态相匹配的企业文化。第三,从微观层面看,根据企业寿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特点,必须寻求与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特质相吻合的企业文化。总之,企业文化也要与时俱进,处于瞬息万变中的企业必须不断进行文化创新与变革。
弘扬区域特色文化
福建文化多样性和区域性特色鲜明,闽南的侨台和海丝文化,闽西的客家和“红土地”文化,闽北的闽越文化和理学文化,闽东的畲族文化,闽中福州的三山和船政文化,莆仙妈祖文化,以及昙石山、武夷山、土楼、惠安女等各种人文景观争奇斗艳、各领风骚。福建的本土音乐、舞蹈、戏曲、绘画、雕刻(石雕、木雕)、剪纸、年画、工艺陶瓷等也具有独特魅力。对区域特色传统文化,既要重视挖掘保护搞好传承,又要勇于创新促进推广。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方针,在我省文化遗产普查和完善保护目录上下功夫,在制定完善保护规划和法规上下功夫,在对珍贵文物和重要文化遗产、优秀民族民间艺术的发掘抢救和保护上下功夫,重点搞好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的保护开发,搞好具有海西特色的民族民间艺术、民俗文化和涉台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搞好濒危和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品种的抢救保护,努力形成每个城市、每个地方各具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品牌。文化的生命力在创新。要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群众需要,对各类传统文化的内容进行去伪存真、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地深入挖掘和创新改造。要通过运作与创新,引导传统文化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社会经济活动,与旅游、文娱、教学、研究等文化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和谐海西”、“平安福建”等政治、社会建设有机结合,使传统文化深深地融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传统文化在与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的结合中得以发扬光大。
拓展对台文化交流
福建与台湾一水相隔,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80%的台湾同胞祖籍地在福建,台湾的民间信仰、戏曲、艺术、民俗等大多是从福建传承过去的。闽南话是台湾的主要方言,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信仰、歌仔戏、南音等都深深扎根于台湾民众的精神生活中,成为连接两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要在巩固闽台文化交流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五缘”优势,不断拓展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和渠道。一是推进宣传渠道的多元化。强化基础建设和传播手段,推动电视、广播等主要新闻媒体入岛落地,扩大覆盖面,增加收视率。适应台湾受众的接受习惯和心理特点,制作精品节目,采取互换节目、对等落地、迂回落地等方式,拓展入岛宣传渠道。二是推进宣传内容的精品化。精心组织好“相约东南·妈祖之光”电视晚会、闽南语歌曲创作演唱大赛、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闽台音乐会、“魅力福建”图片展等活动。充分发挥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的功能和作用,广泛开展闽台渊源展示、民俗文化展览、民间艺术展演、文化研讨等活动。三是推进宣传交流的常态化。不断创新宣传的思路举措和交流机制,努力寻找加强同台湾媒体合作的多种形式,持续推动闽台电视媒体在信息共享、运营管理、节目互换、广告制作、连线互动及新技术开发运用等领域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要精心组织策划,整合资源,在原有的基础上继续策划大型文艺活动,打造“品牌晚会”等,持续扩大影响。
运用财政政策支持文化强省建设
财政投入是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保证。建设文化强省必须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方式,提高投入效益。一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文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预算内文化事业经费的增长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时,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建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制度,增加对宣传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二要完善文化投融资政策。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文化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已经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推动文化企业公司制改造,允许和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包括直接上市。抓紧制定和颁布我省文化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积极利用有关平台和载体,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三要明确投入重点。加大对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的投入,推动文化建设和文化资源配置的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推动传统艺术的继承和创新,支持优秀文学艺术作品的创作和生产,加强对优秀作品、文艺品牌和文化领域领军人物、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的宣传和展示;增加文化遗产保护经费,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四要充分发挥财税优惠政策的积极作用。继续对宣传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发挥财税政策导向作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五要积极探索文化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对公益性文化产品,改变政府拨款形式,由政府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购买予以扶持,免费或低价提供给公益性文化单位或群众。(沈政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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